束帶是警械?引發爭議
隔天他們回到現場,只是要舉行一個純屬聊天性質的和平集會,但警察卻在晚上10點時以違反集會遊行法將他們驅離,而且把他們全部上「束帶」拖到一旁,將近3個小時後才放開。
近年來警察在抗爭現場經常性使用束帶,在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的這篇束帶小史的文章中提到,這種用於居家修膳的束帶,能不能當成警械使用?其實存在相當大的爭議。
另外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也提到,警察管束的依據是《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但依這個法條,需要管束的對象是以下三類:瘋狂或酒醉、意圖自殺、暴行或鬥毆。她質疑:「今天在場抗爭者警察是依什麼身分可以管束?」
妨礙新聞自由,要求記者刪照片
警察的濫權還包括對付記者。《報導者》記者、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監事林雨佑,在三次強拆南鐡黃家時全程在場採訪,他的感受是:「民進黨對新聞自由的干涉力道愈來愈大」。
第一次警察不依約定提前封鎖馬路,讓記者無法進入現場。第二次他在四樓,即使告知警察是記者,也出示記者證,並表示只是記錄,不會妨礙警察工作,但還是被強行拖走。抬他的過程中警察還說:不要裝了拉,你們都是來抗議的。他對此提出嚴正抗議。
第三次更嚴重,即使表明是記者,還是被拉走上警備車後丟包。黃家位於開元路橋下方,橋上是公共空間,他要上橋拍攝時卻被阻撓,警察還要求他删除相機裏的照片。他要求警方對此要有所說明。
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秘書長陳謙說:「我曾經期待過蔡英文總統、民進黨執政可以為台灣帶來全新的國家,但勞工依舊被資本家剝削,土地依然被怪手拆除,這是我們要的民主國家嗎?」
回想2016年時蔡英文說過這段話:「年輕人不要怕跟政府機關打交道,不用太溫良恭儉讓,我相信未來政府也會有這樣的雅量。如果第一次聽不見,大聲一點。第二次再聽不見,你可以更大聲一點。第三次再聽不見,你可以拍桌子。」
這些話如今聽起來都變成笑話,而年輕族群的陳謙這麼說:「我站在這裏是想告訴民進黨,你們變了,但我沒變,我會持續站在這裏跟弱勢人民、公平正義站在一起,我們不會放棄。」
*作者為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