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周公告將對進口太陽能電池及模組課防衛性關稅,稅率最高達30%。路透今(30)日報導指台灣已向美國提出諮商要求,經濟部國貿局稍晚也坦言已依WTO內的防衛協定、在30天內提出要與美方針對防衛性關稅內容進行諮商。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依201條款進行太陽能電池及模組全球防衛措施調查案,23日美國總統川普拍版將對全球進口太陽能電池及模組課防衛性關稅,4年期的防衛性關稅,第1年稅率將高達30%,之後逐年調降為25%、20%及15%,另外電池每年有2.5GW的免稅額。消息一出南韓、中國皆表明將透過WTO申訴,但當時貿易局則表示WTO申訴程序繁瑣,相關資訊確定前不會隨便發動。
今日路透報導指台灣已依WTO的防衛措施協定向美國提出諮商,且南韓也已在上周採取類似行動。根據協定內容,若雙方無法在賠償問題上達成協議,則出口國有權實施貿易制裁。
鄧振中表示:台灣絕不會放棄WTO權利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代表鄧振中表示,台灣絕不會放棄在WTO擁有的權利,因此已要求與美國展開諮商,諮商階段一定會確保台廠利益不受傷害。鄧振中說,目前美國已公布課徵防衛關稅的背景等資料,但台灣仍需要進一步知道課防衛性關稅的原因,執行及額度分配,以及台灣可採取的措施等。
貿易局長楊珍妮表示,啟動諮商的原因是由於業者關切電池免稅額分配方式,而相關稅率2月7日又要立即上路,因此才向美方要求盡快與我方諮商。楊珍妮說,昨天台灣已透過駐WTO代表團向美國提出諮商要求,台灣也會先了解美國調查程序是否有違反台灣業者權益。
楊珍妮也強調,諮商並非啟動WTO爭端解決程序,該程序只是會員國對防衛措施不滿、向對方提出諮商,若60天後沒有結果,才會進入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