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後,下一代的台灣人回頭檢視今天的環境政策時,有那些可能發現做錯、但卻已無力挽回?光電政策可能是其中之一。這一代舉起再生能源的正當性,合理化破壞環境,農地、林地、魚塭、濕地無一倖免。這些土地被移做光電後至少20年無法回復原用途,想要避免被下一代怨懟,現在就要開始改變。
為了實現民進黨2025年的再生能源政策,在稀有土地上種電已亂相百出,其中爭議最大的,當屬位於台東知本濕地的光電案。這塊被台東市政府視為「荒地」需要「開發、活化」的濕地,已核定187公頃租給廠商做光電區,是目前全國面積最大的光電案。
把濕地當成荒地,認為應該開發才能地盡其用,本身就是一件荒謬的事。更荒謬的是,這個涉及重大環境衝突的案子不用環評。而這裏是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現正為了部落諮商同意的有效性訴訟中,但還是在上周五送進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
看來,知本光電的環境爭議無法只靠各部會「依法行政」來解決,需要上位者做出符合環境價值的決定。
環境敏感區的光電案,竟然不用環評
濕地的功能大家已經知道了,它具有生態多樣性、調節洪水等多項功能。在這篇台東多位學者的投書中也提到,知本濕地是由知本溪出海口沖積形成的大面積平原,形成東部海岸少有的泥灘草澤,水域草澤濕地已被國際鳥盟劃設為重要野鳥棲地。在這裏發現53科185種豐富珍貴的鳥類資源以及珍貴植物。
而濕地具有的調節洪水功能,在我們經歷過上半年枯旱、下半年洪水之後也特別有感,濕地可以暫時承受洪水,減緩淹水風險,保存的水又可做為水資源使用,是「在地滯洪」的最佳場域。可見一塊地的價值並不是開發與否就足以論斷。
只要涉及環境敏感區的開發就需要做環評,不該開發的案子否決、有條件開發的則要做減輕對策。而雖然現行環評規定位於「重要濕地」的光電案需要環評,但因知本濕地沒有公告為重要濕地,所以就不是重要濕地,也就不必環評。這種不依實務、而依公告與否的認定辧法,其荒唐真是莫此為甚。
市公所代行的部落諮商同意,己撕裂部落情感
而這塊光電開發區及知本濕地,是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長老團團長林金德說,這是部落神聖的場所,一旦做光電20年,部落文化就沒辦法在這塊土地生根,後代子孫也無法傳承。
依照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規定,在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開發,應諮商並取得部落同意。依此授權訂定的辧法,以部落全體家戶代表過半數出席,出席過半贊成視為通過。
這個案子是由台東市公所在2019年6月1日代行召開部落會議,全數557戶有363戶出席,投票結果贊成票多14票通過。依照這個投票結果,經濟部能源局在今年2月發出籌設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