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墮胎法爭議:自由派再次反攻,拜登政府對德州 《心跳法案》提起民事訴訟

2021-09-14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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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女性擁有墮胎選擇權的美國人本月在德克薩斯州議會外進行示威。(BBC中文網)

支持女性擁有墮胎選擇權的美國人本月在德克薩斯州議會外進行示威。(BBC中文網)

9月10日,美國司法部就德克薩斯州遭受爭議的墮胎法提起民事訴訟。美國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Merrick Garland)稱,此法「明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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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8」又被稱為《德克薩斯心跳法案》,在一周前生效。根據此法,在可以檢測到反墮胎運動人士所謂的胎兒心跳後便禁止墮胎,這一時間點通常在孕期第六周,而且任何人可以對違反規定參與墮胎過程的人員進行起訴。

美國醫生群體和女性權益群體對此法表示強烈譴責。一些醫療管理機構還稱此法中胎兒「心跳」的說法有誤導性。

在此之前,有墮胎服務提供者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緊急上訴,但聯邦最高法院以5比4的裁決允許此法生效。

最高法院在一份沒有簽名的意見指出,雖然上訴針對此法的合憲性提出了嚴肅的問題,但由於複雜和「新出現的」程序性問題,最高法院無法阻擋法律生效。

「SB8」有何規定?

自1973年最高法院對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做出的歷史性裁決以來,美國女性一直享有在胎兒具有存活能力——即胎兒可以在子宮外存活前可以墮胎的權利。這個時間節點通常在孕期22周至24周之間。

所謂的《德克薩斯心跳法案》禁止在孕期六周後墮胎,許多女性在這個節點尚不清楚自己已經懷孕。

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aecologists)表示,所謂「心跳」的說法有誤導性,在這一階段可以被檢測到的是「隨著胚胎發育將成為心臟的一部分胎兒組織」。

德克薩斯此法的執行還採取了一種不同尋常的途徑:任何普通公民都可以根據此法起訴「幫助和教唆」進行非法墮胎的任何人員。

美聯社報導稱,孕婦自己不會遭到起訴。

SB8對醫療緊急情況開了綠燈,這種情況下需要出示醫生給出的書面證據。但強姦或亂倫導致的懷孕無法得到例外考慮。

如果有德州女性希望在懷孕六周後進行墮胎,她們將需要跨越州界,支持墮胎的美國醫療組織古特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估計,她們平均需要穿越399公里路程。

此法的墮胎限制有何不同?

美國司法部長加蘭德宣佈,就墮胎法起訴德州。
美國司法部長加蘭宣佈,就墮胎法起訴德州。

在此之前,大部分針對墮胎的限制措施在執行時依賴的是刑事處罰或者某種形式的監管處罰。

德克薩斯此法則授權「私人民事訴訟權利」,允許人們起訴以踐行這項法律,即便訴訟人自己可能沒有受到任何傷害。

任何普通美國人,不論他們身處德克薩斯還是其他地方,都可以根據此法在民事法庭上向墮胎服務提供機構和醫生尋求高達1萬美元的損害賠償,他們起訴的對象還可以包括所有參與這一過程的人。也就是說,診所員工、墮胎者的家庭成員、或神職人員,只要他們對墮胎進行了鼓勵或者提供了幫助,理論上也可以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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