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建校半個多世紀以來,由於師生的怠惰,無能建構深刻學理和進行邏輯論述,從而提升台灣整體社會的思想與學術高度、廣度與深度,因此幾十年過去了,我們還是只能繼續引用胡適的話,並繼續推崇傅斯年前校長。因為只要崇拜傅斯年,台大師生就可以繼續心安理得地怠惰,不需深入探究學理,不需用心思考程序公平以及社會正義,只要每次遇到重大/突發事件之時,就反覆套用傅斯年的即席談話或文章片段就行。
1959年3月,胡適在第20卷6期《自由中國》雜誌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容忍與自由〉。胡適在文中寫道:「人類的習慣總是喜同而惡異的,總不喜歡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為。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胡適在文章中指出,古往今來許多人士,如虔誠的教徒、熱中的政治人物,和自詡站在學問頂層的知識份子等,都「深信我自己的信念沒有錯誤的可能(infallible),我的意思就是『正義』,反對我的人當然都是『邪說』了。」胡適在該文中又舉出他提倡白話文運動時的例子,說他當年曾經寫信給陳獨秀,特別強調「吾輩已張革命之旗〔指提倡白話文運動〕,雖不容退縮,然亦決不敢以吾輩所主張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因此,胡適總結:「我們受過實驗主義的訓練的人,本來就不承認有『絕對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胡適認為:「有時我竟覺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
過去一個月,當台大許多師生,各自在不同的場合揮舉著「大學自主」的大纛,義正辭嚴地宣揚自己的「高見(主見)」與「正義」之時,可曾騰出些許心思,聆聽他人所表達的不同意見與觀點?事實上,無論是揮纛的哪一方,除了條列幾點口號與法規條文,都缺乏進行論述和闡釋理念的動作,遑論提出一套如何建立和落實大學校長遴選制度的較佳學理依據與具體作法。
這次台大校長遴選爆走事件,引發了廣泛公共議論,映現了下列幾項嚴肅問題:
(一)台大師生和社會公眾,大多欠缺清楚說明自己的理念的邏輯與能力,也缺乏聽取和尊重他人意見的胸襟,即民主社會的基本公民素養不足。
(二)台大師生和教育部都怠惰成性,幾十年來仍然建立不了一套比較合理的大學校長遴選制度。因此一旦出事時,兩者都缺乏應變與足夠說服民眾的學術公信力與知識份子的尊嚴。雖然高等教育之社會公信力的日漸喪失,是網路化世紀的一個全球性問題,但是近年來台大師生的種種荒腔走板的表現,無疑雪上加霜,為自己和高教裹上一層層極端負面的標籤。
(三)不只校長遴選制度,其他制度也因循怠惰,長年以來都建立不了。比如下次不幸再度發生論文造假案件時(一定會再次發生!),我們可以想像台大以及其他大學和教育部的處置程序,大約仍將是缺乏專業/專職化,缺乏釜底抽薪的決心,而只想依照既有或急迫制訂的某些條文,快速「處理掉」,趕緊息事寧人,事過境遷就好。然就這點而言,教育部也可憐。它大約並沒有足夠的專責人員編制,平時則深入研究學術倫理問題,推動學術誠信教育,有事時則具體處理這類違規事件,並累積實務經驗。更甚者,缺乏公信力與專業地處置方式,容易導致公眾與媒體的見獵心喜和落井下石,從而耗費巨大社會成本,並進一步削弱國家學術與科技的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