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因涉入崔順實干政案,去年8月一審遭判5年,他隨即提起上訴。負責二審的首爾高等法院5日下午改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4年,李在鎔當庭獲釋。身為三星少主的李在鎔去年2月17日被捕,僅差12天就屆滿1年,5日終於重獲自由之身,韓媒一般預料李在鎔也將重掌三星的經營大權。
首爾高等法院5日在二審判決中認定,三星電子確實贊助「總統閨蜜」崔順實之女鄭尤拉(又譯鄭維羅),因提供馬術訓練構成行賄罪,這部分維持一審的有罪判決;此外法院還認定,三星雖向朴前總統和崔順實行賄,但沒有證據顯示這是李在鎔為繼承三星經營權而作出的行為,而是總統向企業索賄所致。但李在鎔非法贊助崔順實控制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轉移資產出境等相關指控在遭二審均遭否定,他的刑度也因而下調。
李在鎔前年10月被南韓檢方指控,向前總統朴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行賄約433億韓元(約合新台幣11.6億元,換取青瓦台支持三星旗下的建築公司「三星物產」(Samsung C&T)與子公司「第一毛織工業」(Cheil Industries)合併,被起訴行賄、舞弊及偽證等罪名,求刑12年,李在鎔也在去年2月17日遭到逮捕。
李在鎔在一審開庭時曾當眾落淚,推說都是崔順實恐嚇所致,依舊否認犯罪到底。他在一審最後陳述時,也依舊主張自己無罪,表示一切都是遭到崔順實恐嚇的結果。他雖說「(在道義上)全部都是自己的責任」,但也稱:「完全無法了解起訴書記載的事實」。李在鎔還對檢方強調:「總統強迫出資,我是受害者。誰能拒絕總統的要求?」
去年8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他提供逾400億韓元賄賂時任總統朴槿惠,挪用公款、隱匿資產、做偽證等罪名也成立,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二審法院雖認定馬術訓練支援金確實是賄賂,目前同樣身陷囹圄的前總統朴槿惠則是共謀;但李在鎔對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提供的16.2億韓元、涉嫌轉移資產出境、偽證等檢方指控,均被認定為無罪。
現年49歲的李在鎔是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獨子,23歲就進入家族企業,擔任戰略計畫副總裁。2008年因為父親李健熙涉嫌逃稅被迫辭去會長一直,使得李在鎔在三星的事業遇到挑戰。不過隨著父親在2009年得時任總統李明博特赦,李在鎔的事業又重現光明,之後還被任命為社長,2012年12月出任三星電子副會長,並在2014年因為父親年事已高、臥病在床,成為三星集團的實際領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