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工商團體說要把核四重啟交由全民公投決定,雖然是否成案尚在未知之數,不過,這個表面上可解決核四爭議的提案,引發的問題與爭議可能跟它要解決的問題與爭議一樣多。
上周在一場工商講座國家電力政策論壇中,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提出核四公投的建議,他說要與工總一起努力推動,今年如果要推動核四公投,現在就準備要策劃。至於是否能通過,他認為PM2.5馬上就影響健康,如果公投一直推遲,今年沒辦法推動,相信2020年總統選舉前也會「自動啟動」。
把核四存廢交公投決定的想法,這已不是第一次了;2013年馬政府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就提出把核四公投之議,原本是想與2014年底的選舉掛鈎;但2014年的反服貿學運沖垮馬政府,林義雄的絕食更讓馬政府難以應付,最後宣布核四封存結案,公投之議從未真正走上其旅途。
去年底通過的公投法修正案,把提案人數、連署成案人數都降低,讓任何一個議題的公投要成案門檻都降低;而整體社會氛圍亦亦有改變。幾年前馬政府有意操作核四公投時,連藍營內部的大咖們都不甚支持,如雙北兩大諸侯:新北朱立倫反對,北市郝龍斌說「不必公投,核四直接停建」,當時社會上少有「反反核四」的聲音。
但蔡政府上台後,近2年國內供電的緊張、缺電風險的上升、甚至發生八一五大停電,加上各地空污增加到讓民眾非常「有感」;社會上已不再是「反核」聲音獨大。工商團體應該是認為環境與民意不同過去,發動公投可能解決積累數十年的核四問題。
單看法令,核四公投應該是問題不大,因為不論是屬中央或地方的公投適用事項,都有一個「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明文不能適用公投者只有「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而以工商團體的實力,讓連署跨過門檻當非難事,如能讓公投通過重啟核四,至少可增近4%電力;藉此也讓綠營非核家園破功,在核電不退情況下,核一、二、三就有延役的可能,如此則能保企業界最在意的供電穩定。
不過,這個如意算盤未必如意;核四之爭已數十年,恐非一個公投可解決,即使公投有結果,敗方不論是反核或「反反核」大概很難瀟灑認輸;如果反核輸、公投結果要重啟核四,一來反核團體拉高抗爭的機會遠比「就地解散」高,二來除非蔡政府要趁機解套,否則執政的綠營可能就是一個不理不睬的態度,過了又如何呢?三來,別忘了還有一個地方政府的因素擺在那。反之,如果重啟核四不通過,反反核者也不可能就此支持綠營的能源政策,企業界更是一定繼續「哭窮」(缺電),同時對解決現有缺電風險、降低空污,也不會有任何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