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在去年8月12日召開,並於去年9月8日發布成果報告。司法院、行政院等單位今(12)日發布司改首次半年進度報告,讓各界了解司法院與行政院轄下法務部及其他相關部會,在這半年內推動改革的情形,司法院長許宗力指出,訴訟救濟機制是司法系統的基石,改革該由此做起,司改是一種憲法委託,甚至是憲法誡命。
許宗力簡介了這半年來推動的司改成果,包括完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也規劃金字塔型訴訟及法院組織;完成《勞動事件法》草案;研修法官評鑑制度,強化法官監督與淘汰機制;完成終審法院大法庭制度的修正草案;完成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草案;建立訴訟外紛爭解決(ADR)機構查詢平台;建構大法官審理案件新制,使大法官審理案件朝司法化、裁判化、全面法庭化及透明化修正。
許宗力表示,造成司法公信力不彰的成因有很多種,這種現象卻已足以反應現有的訴訟權保障機制,有需要改進的地方;若人民因此無法在法院獲得公平審判,這已足以讓「要不要司改」的問題,從政治部門單純的政策選擇,儼然提升為憲法委託,甚至是一種憲法誡命。
稱應由訴訟救濟制度做起 再帶動偵查面、執行面
許宗力指出,目前推動的司改,是要圍繞著改善訴訟制度的憲法要求而開展,而訴訟救濟機制是司法系統的基石,改革也該由此做起,再進一步帶動前端偵查面、後端執行面等各個環節的結構性變革。
許宗力也提到,持續推動設置商業法院(庭),並制定商業事件審理法及修正《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整合ADR制度報告;刑事程序法律的增修,制定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及保護規定草案;研議修正行政訴訟機制;建構裁判憲法審查相關配套;研議量刑準則等,都在未來半年司法院的司改規劃與展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