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湖南雙峰縣當局,懸賞一萬元追緝違反禁令在市區燃放鞭炮的一對男女,引發輿論聲討。當局在輿論壓力之下撤回有關懸賞令。
大年初一當日(2月16日),“雙峰縣禁燃領導小組城西執法組”張貼公告,指一對男女在居住小區中違反規定燃放鞭炮,呼籲民眾提供線索,並“對因提供有效線索,促使及時破案者,重獎現金人民幣一萬元”。
公告被翻攝上載網絡後引起熱議,在微信朋友圈,更瘋傳一張“放鞭炮者被抓並帶上手銬”的圖片,觸發禁燃煙花爆竹是否“管過頭”的爭論。
最終,雙峰縣禁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於2月18日回應事件,指這份公告“沒有經過審核批准、多處用語不妥”,造成不良影響,將其撤銷,並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但公告沒有交代那兩名男女是否有被舉報、是否已被拘留。
“權力的任性”?
雙峰禁燃辦公室的回應中,指燃放煙花鞭炮會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導致火致,將燃放煙花鞭炮形容為“公害”,需要治理;回應又指,實施禁燃後,“城區噪音污染大幅減少,空氣質量明顯好轉”。
在最原先的公告中,雙峰縣的執法組將違規放鞭炮的男女稱為“不法份子”,並指公安機關已“迅速立案偵查”,令網民大感驚訝,“原來放個鞭炮都是不法份子”、“幾千年的傳統文化之一放鞭炮盡然成了通緝犯”之聲不絕,對於各地政府嚴厲打擊燃放煙花爆竹感到不滿。
一些網民則對違規放炮這種罰則較輕的行為,當局居然懸賞高達一萬去追緝感到不解。
《新京報》社評指出,縣級政府無權施行法律,違反禁燃規定不等於違法“所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懸賞追捕都是欠妥的”。
“假如為了政策效果而盲目搞'治亂用重典'那一套,只會讓權力更任性、與民意越走越遠……個別地方動輒對無甚惡行的普通民眾下重拳、用鐵腕,都只能顯示權力缺乏約束。”
禁燃有助改善空氣質素嗎?
新年放煙花爆竹是中國的傳統習俗,但為了改善空間質素,近年中國越來越多城市限制、甚至禁止燃放。
中國公安部今年一月公佈,全國有444個城市禁止燃放、764個城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各城市的罰則不同,違返規定者一般會被處以數百元的罰款。
中國首都北京去年十二月修訂《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將五環路之內地區,劃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五環外區域則由地方政府自行劃定禁止或“限制燃放區”,後者只可以在除夕至正月十五,每早七點到午夜燃放。
這樣的措施是否真的有成效呢?北京市環保局於大年初一當日(2月16日)公佈,除夕夜及初一凌晨的PM2.5高峰濃度為272微克/立方米,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8%,是六年以來的最低記錄。
不過市環保局亦指出,即使在五環內禁放有一定成效,但由於五環外燃放的污染物會擴散,北京市仍然受到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物的顯著影響,雖然較往年為少,但仍達到重度污染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