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005年3月頒布的《反分裂國家法》第8條規定,中國使用「非和平方式」的前提是「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中國利用這些不具體的條件以及蓄意的戰略模糊,增加了政策的靈活性。
中國對台灣的行動方針
中國持續表示對台灣使用武力的意願。中國的軍事力量在許多領域都有所增強,因此解放軍也有一系列的選項來脅迫台北。中國可以採取較為謹慎的做法,表明準備對台灣使用武力或者採取懲罰性行動;解放軍也可以開啟一場更為全面的戰爭,迫使台灣屈從統一;亦或迫使台灣領導人在北京的條件下坐回談判桌。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尋求阻止美國對台灣的任何突發情況的潛在干預—2019年10月,在慶祝建政70週年的閱兵式上,中國強調了阻止或對抗美國潛在干預的能力。若非如此,中國將試圖在一場短期、不對稱的有限戰爭中推遲並擊敗干預。在長期衝突的情況下,解放軍可能選擇升級網路、太空或核武選項,試圖結束這場衝突,也可能選擇奮戰到雙方相持不下,再尋求政治解決。解放軍能夠單獨或聯合採用的軍事方案如下:
空中和海上封鎖:
解放軍的文件曾描述了一場針對台灣的聯合封鎖行動。在這場行動中,中國除了封鎖台灣的海上與空中交通,也切斷了重要物資的進口,迫使台灣投降。為了讓台灣盡快投降,在實施聯合封鎖的同時,解放軍也會進行大規模的飛彈攻勢、以及奪取台灣近海的島嶼。如果有必要,還會出動空軍與海軍實施數週或長達數月的封鎖行動,並且可能同時實施電子戰、網路戰與資訊戰,進一步孤立台灣當局和民眾,主導這場衝突的國際敘事。
有限攻勢或強制選項:
若對台灣發動有限度的戰爭,中國可以採用各種破壞性、懲罰性或者致命性的軍事行動。並且搭配由各種組織支持的經濟或政治活動,這些作法可能暗中從事、也可能是公開為之,藉以塑造公眾觀點、或者削弱台灣政府的合法性。中國的攻勢可能還會包括針對台灣政治、軍事、經濟基礎設施的網路或實體攻擊,在台灣引發恐懼、並且降低台灣民眾對領導人的信心。解放軍的特種部隊也可能滲透台灣,以基礎設施或者領導人作為目標發動攻擊。
空襲與飛彈攻勢:
中國可能使用飛彈攻擊台灣,或者針對防空系統發動精確打擊,包括空軍基地、雷達站、飛彈與太空設備、通訊設施,藉以癱瘓台灣的防衛能力、斬首領導人、或者打擊台灣民眾的士氣。
入侵台灣:
中國的公開文件描述了兩棲入侵台灣的不同作戰概念,其中最重要的當數聯合登島作戰(Joint Island Landing Campaign),這是一場複雜的軍事行動,依靠後勤、空軍、海軍與電子戰的協同支援。解放軍的目標是突破或繞過海岸防禦、建立灘頭陣地,將人員和物資運送到台灣西部海岸線的北端或南端,在指定的登陸地點發動攻擊,奪取和佔領關鍵目標或整個島嶼。解放軍去年曾在台灣附近舉行聯合兩棲攻擊演習,中國也在持續打造足以全面入侵台灣的戰力,包括在2019年完成第一直升機塢兩棲攻擊艦(L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