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暗殺而殞落的黑人民權領袖
1925年出生的麥爾坎,原姓「利托」(Malcolm Little),從小受到父親灌輸黑人至上、支持對白人種族隔離的思想,長大後一度加入幫派,並入獄服刑。
他在獄中接觸到黑人穆斯林主導的政治宗教組織「伊斯蘭國度」教義,該組織主張「真主阿拉是一名失蹤的美國黑人」,而組織領袖「先知」教主伊萊亞‧穆罕默德(Elijah Muhammad)是「真主阿拉的使者,黑人是阿拉的選民;白人是魔鬼;黑人將在末日決戰中消滅一切白人魔鬼。」
麥爾坎出獄後皈依伊斯蘭信仰,1952年加入「伊斯蘭國度」,追隨教主伊萊亞‧穆罕默德,並把姓氏改為X,因為他認為自己不該使用「那些藍眼睛惡魔」(白人奴隸主)給予祖先的姓氏,而X則代表他所不知道的原本非洲姓氏。
「伊斯蘭國度」的極端路線,搭配麥爾坎慷慨激昂且具說服力的群眾演講,獲得一些伊斯蘭國家與美國黑人團體極大的回響,麥爾坎迅速累績知名度,也經常抨擊金恩博士(Martin Luther King Jr.)的溫和路線。當時全被白人把持的主流新聞媒體將他評價為「種族主義者」和「危險的煽動者」,而「伊斯蘭國度」則被斥為「邪教」。
個人號召力幾乎超過伊萊亞‧穆罕默德的時候,麥爾坎發現自己追隨的教主實際上違反「一夫一妻」教規,與多名情婦來往;同時,他在1964年去沙烏地阿拉伯麥加朝聖之後,對伊斯蘭信仰與平權運動的想法產生改變,決定與「伊斯蘭國度」分道揚鑣,自創新的組織「非裔美國人團結組織」(Organization of Afro-American Unity)。
1965年2月21日,麥爾坎作為民權領袖的職業生涯即將進入新階段,他要在奧杜邦舞廳(Audubon Ballroom)宣布成立「非裔美國人團結組織」。但才剛開始演講,就有三名槍手衝上台,當著他懷孕的妻子和三名女兒的面,朝他狂開20幾槍,使其當場死亡,享年39歲。
冤獄與翻案
哈利姆在舞廳當場被捕,一個禮拜後,易思蘭與阿齊茲也陸續被逮。1966年開庭審判時,檢察官指控曾經擔任麥爾坎司機的易思蘭是發射致命霰彈槍的刺客,而哈利姆和阿齊茲緊隨其後開槍射擊,還有十名目擊證人說他們在現場見過易思蘭或阿齊茲。
但證人的陳述也自相矛盾,沒有任何物證指出阿齊茲或易思蘭與謀殺案甚至犯罪現場有任何關係;於此同時,兩人都提供了案發當天都待在家的不在場證明,並與配偶、朋友和其他證詞相吻合;哈利姆在審判期間認罪時,也堅稱他的兩名共同被告是無辜的。然而上述疑點都沒能阻止,檢方僅憑薄弱物證就宣稱快速「破案」,1966年3月11日,三名被告均被判有罪,一個月後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