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列茲在對話中也提到能樂初訪歐陸時,歐洲人將其視為粗糙不入耳的噪音,並且認為能樂「毫無音樂性」,他說:一些法國演員模仿日本能劇演員,因為對能樂的規則和意義缺乏了解,所以他們的模仿淪為誇大與諧謔,錯過了能樂蘊含的戲劇意涵。布列茲也從反面思考:「一個能樂演員即便擁有再精巧的聲音技術,也不可能符合阿拉伯歌手的標準。」
熊哲問布列茲普世性的條件有哪些?如果某種音樂起初只被當成在地的音樂,最後卻能為全世界所接受,原因是什麼?布列茲的回答是:它並不是被當成在地音樂,而是從某些角度來看具有地方色彩,兩者不一樣,儘管跨越了國界,人們接受的還是這種音樂原本的面目,只是多了一層外在的觀點,例如聲響特性的不同,讓我們能區別音樂的源頭。
擁有相同或類似文化背景的人,在藝術交流時較容易產生內部凝聚力,而想超越個別文化,找到一種共通性強烈的藝術表達,首先要讓人們認為這種形式有能力超越跟擁有跨文化的可能性。要想找到一種放諸四海皆準的普遍性,應該是各文化在表達的規則上具有差異性這點上。在講求「全球化」、「國際化」的今天,表演內容的「在地性」不就是最核心、堅實的部分嗎?
(三)京劇需要減少京胡75%的噪音質?
當前國內表演藝術團隊紛紛採跨國跨界合作模式,以求打通國際舞臺任督二脈,每個團體的國際演出計畫都有獨特性,不是一套SOP就能放諸四海而皆準。本人看過《極》劇之後,在臉書發了兩篇短文談論觀賞心得,重點並非對這齣戲劇場效果的評價,畢竟一個專業團隊每一齣、每一場的作品給觀眾的感受、評價都可能不同,製作的形式、內容與劇組人員也隨時可做調整,拙文較在乎的是,國光的製作心態與自我定位為何?它的上級單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文化部又怎麼看待這個「創」舉?
可以理解的,能與國光合作的國際專家必有很強的專業背景與劇場經驗,其觀劇準則也一定值得參考,某藝術界精英就極推崇這位曾安排國內團體進軍國際的專家,問題是國光的國家級/京劇團雙重性質的身份,與民間/當代表演團體豈能一概而論?站在國光立場,當這個顧問主張文武場放棄使用京胡,或起碼要降低75%噪音質時,他對京劇的認知是否為國光最好的合作對象?拙文另一個重點是希望借重國光能把策劃、創作與展演過程做為研究個案提供臺灣表演藝術團隊與相關單位、研究者思考:國際劇場專家提供了什麼意見?國光又做了哪些調整與堅持?最後如何形成共識?
原本只是單純談《極》劇一點個人心得的小文,卻意外成了德高望重的國光藝術總監堅決請辭的導火線。總監在FB公布的辭職文只說「國光要『轉型』了,要減少演出,技術轉移了」,至於何謂「轉型」、如何「減少演出」、「技術轉移」?並未多做引申。而後看到國光團長和傳藝中心主任的言談,驚覺這已不是表演藝術團隊國際製作,以及國光走上國際舞臺製作方式與演出內容的專業問題,而是涉及國光劇團、傳藝中心、文化部高層對傳統藝術與國光京劇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