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大的一隻「髒手」無疑地就是蔡英文的手,她一手就牢牢地抓住黨內提名縣市首長及國會議員的巨大權力,令人寒心的是民進黨執政團隊竟這麼湊巧的一屋子全部沒有脊梁骨,寧願犧牲黨內民主機制,也願意誠服於女皇的專權,不敢放一個小屁。這當然不是湊巧蛇鼠一窩,原因無他,一定是大家都算準了乖乖聽話不出聲音,自己才能獲利最大。
「髒手」是僭越最嚴肅的道德的政治理由
不過,政治活動與日常活動相比有著很大不同,政治活動有其特殊性需要特定的倫理思考。這些乖乖聽話的國會議員、司法人員卻寧願揹千秋惡名,也要抓住眼前小利。「髒手」,即按日常道德標準看來是不正當的政治行為,可能被視為政治倫理的特殊組成部分,通俗地說,就是「必要之惡」。「髒手」可以看作是僭越最嚴肅的道德的「政治理由」,也可視為倫理的內部分裂。伸出「髒手」的人認為,通過倫理原則的貫通,可以調和政治與普通倫理的鮮明衝突,而這是必要的。只有極少數憂國憂民之人,認為我們不能過於遷就道德的懸置產生的不正當政治行為,因為它不但關係到道德品格,並且在過於鬆弛的道德規範下產生的政策,可能出現的嚴重後果。政治家如果經常忽略道德要求,非常少數的道德要求的擁護者就有可能無視政治要求,「寧鳴而死」不得不做一次烏鴉。
「髒手」傳統可追溯到馬基維利(Michiavelli Nicolo),儘管它目前的流行,主要歸功於著名的美國政治理論家邁克爾.沃爾澤(Michael Walzer)的著作。沃爾澤的觀點根據馬基維利和馬克斯·韋伯(Max Weber)等早期理論家進行了探討,並簡要討論了他的思想姿態中的某些動搖。
這導致提出「髒手」主要涉及的五個問題。首先,「髒手問題」會不會在定義上過於簡單而被混淆了,它的表述僅僅是它展現的矛盾之處嗎?其次,超越道德約束是發生在道德之內還是以某種方式超越道德?第三,髒手是否主要限於政治,或者它是否同樣適用於生活的其他領域,以及在涉及政治的情況下,只有主要代議士會弄髒手;他們的公民會受到污染嗎?第四,如何最好地描述需要髒手的情況?第五,髒手問題與道德困境引發的問題有相似之處,但問題是:是否應該允許這些相似之處掩蓋重大差異? 「髒手問題」討論起來都那麼複雜,但卻無關緊要。因為只要你相信「髒手」是必要的;並且有人去伸出「髒手」,那就有一匙髒水,也有一池髒魚。
廣大的選民都是「髒手」的擁護者
英國維多利亞時代最為出色的長篇小說家安東尼·特羅洛普 (Anthony Trollope) 的小說《我們現在的生活方式》( The Way We Live Now ) 是對它所處的時代晚期道德敗壞的尖銳批評。小說的中心人物之一,膚淺的卡伯里夫人曾一度表達了她的信念,即有權勢的人的值得稱讚的行為脫離了正常的道德範疇。在評論小說的主導人物大騙子梅爾莫特的性格時,她對她的記者朋友布克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