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蘇貞昌院長,您們在哪裡?」2022年1月3日《太魯閣的眼淚》、王薇君及陳孟秀女士在《臉書》刊載尋人啟事,努力為「太魯閣號受難家屬們」發文請求協助尋找蘇貞昌。同年1月5日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回應:「對於安排會面一事,蘇揆日前已責成他與交通長部長王國材,先行與家屬團體進行溝通、蒐整意見,再來安排家屬與院長會面事宜。」
「還記得那天,大家都來了。首長們來了、民意代表們來了、部長來了、院長來了、總統也來了。你們握著我們的手、給我們擁抱,承諾會積極協助我們,並且一定會痛定思痛督促落實台鐵改革。」
2021年12月23日,我們透過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政委遞交這封信,是我們家屬聯名寫給蘇院長的,是我們痛徹心扉但深切呼籲的信,向蘇院長表達我們想見蘇院長,為的是我們希望不要再有下個悲劇發生。然而,蘇院長只說公務繁忙。從2021年4月2日那天起,我們再也沒有任何人得到蘇院長的關注及協助。《2022/1/3太魯閣的眼淚》
太魯閣號列車事故 到底是「人禍」還是「弊案」?
2021年4月2日上午太魯閣號列車出軌事故,造成49人死亡和213人輕重傷。肇責起因的台鐵委外包商「義祥工業社」罰鍰紀錄累累,包括超速、車輛未定期檢驗等,其負責人李義祥這位2018年曾任民進黨花蓮市黨部代表,媒體報導李男曾在2007年涉入圍標、2008年違反政府採購法、2015年偽造承包工程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等案,以及義程營造公司(代表人李義祥)在5年內得標政府工程近2億元標案。更離譜的是李義祥身為營造公司負責人,還可以兼任東新營造工地主任?依《營造業法》第28條規定,營造業負責人不得為其他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李男長年從事工程,怎可能不知道?由以上看來「李義祥真是神通廣大,還是要說他是內神通外鬼呢?」
太魯閣號事故剛發生時,李男遭法院裁准羈押,法院認為李男涉犯《政府採購法借牌投標罪、刑法過失致死罪、過失毀壞軌道罪》等,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而李男「借牌投標」標得該邊坡工程,更於「休假日」擅自前往肇事地點施工,並因施工之「操作不慎」導致大貨車滑落邊坡撞擊台鐵列車,導致死傷眾多,考量社會秩序、本案事件之特性與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之影響,認非予羈押難以保全日後審判之進行(詳花蓮高分院110年度抗字第30號刑事裁定,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裁定基本上同此見解)。請問細心的讀者們觀察出了什麼?相信有實務工作經驗者,均可查見端倪及嚴重弊端。嗣該案經花檢偵訊「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等13人,更對涉案多位台鐵人員起訴;台鐵內部處分則包含台鐵局副局長、總工程司、工務處長、花蓮段長等多員之懲處,相關調查例如:運安會及交通部公布「408次太魯閣號事故行政調查報告」,指出台鐵有5項未落實管理的疏失。以上資訊均可細心耐心查閱。準此,太魯閣號事故真的只是包商李男偶發性造成的人禍,還是實際真正原因是「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