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05碼頭標案若有問題,林佳龍也得負責
顏家若真有佔地之事,該拆則拆,但究竟是「竊占」?還是如顏寬恒聲稱「有合法租約」?有多少案例屬「就地合法」?有多少案例依竊占移送?而兩者的處置標準是政治判準?還是法律判定?執法單位不論是國產署或地檢署,也該給個交代。更重要的,若屬非法,為什麼早前不查處?顏寬恒若不參與補選,這塊土地的「侵占」爭議,是否就此不了了之?
該給交代的不只國產署,民進黨質疑顏家施壓拿下台中105碼頭標案,不論是否施壓有無弊案,若顏家不該拿下這個標案,那麼當時的交通部長林佳龍、督導海運業務的現任部長王國材,都得給個交代,到底招標過程有無弊端?王國材聲稱「初步看來沒有問題」,但案子並未報到交通部,若顏家得標有問題,就算林佳龍、王國材不肯負責,該辦的也是港務公司。至於台中捷運藍線是否為顏家改站?民進黨批評前或許應該看看多次辦的公聽紀錄,爭取者除了顏家之外,還有多少民進黨地方民代?
顏清標欠債一點九億,二十六年還款一億六,中間還曾有房產被法拍,這亦表示立委欠債,還是得還款,立委或曾為立委欠債或為家族揹債者,顏清標或顏寬恒亦絕非唯一,不論公股或私營銀行,都得依法追債,過程一點都不複雜,從查封財產到按月抵扣其薪資都是辦法,只要銀行不會見立委矮一截,這哪裡是問題?只有不秉公執法,才會有特權爭議,若執法只挑選舉期間,那就是政治爭議,結果只會讓是非徒然有了見仁見智的空間。
這場選舉到底是「議顏堂」─但凡顏家都是錯,或者是「一顏堂」─只要事涉顏家就不敢聞問,都不正常,遺憾的是,法治社會理當正常的事,遇到選舉就扭曲,更遺憾的是,這不過是一席立委的補選,國民黨贏了依然是國會少數,民進黨輸了依舊是足可為所欲為的國會絕對多數,顏家不是一場選舉可以輕易摧毀,倒是台灣民主品質、法治威信,又成了選舉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