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又見前總統落難》逃稅受賄、涉貪339億 首爾法院下令逮捕李明博

2018-03-22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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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2日,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因涉嫌貪污、逃稅遭到逮捕(AP)

2018年3月22日,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因涉嫌貪污、逃稅遭到逮捕(AP)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2日深夜通過書面審查,批准逮捕前總統李明博,南韓檢方隨即前往李明博私邸實施逮捕。李明博不僅收賄110億韓元(約新台幣3億元),1994年1月到2006年3月間還曾秘密籌集339億韓元(約新台幣9.2億元)資金並洗錢,若所有罪名成立,恐面臨最高45年刑期。南韓檢方將擴大調查範圍,在羈押期限屆滿的4月10日對李明博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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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6歲的李明博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第四位被提請逮捕的南韓前總統;另一位卸任後官司纏身的前總統盧武鉉,則在調查過程中跳崖自殺。據悉,李明博將被關押在首爾東部看守所的單間牢房。朴槿惠是在去年3月31日被逮捕,因此這也是南韓在1995年逮捕全斗煥、盧泰愚之後,時隔23年再度出現兩名前總統同時鋃鐺入獄的「政治奇觀」。

李明博22日深夜在個人臉書貼出一份手寫聲明,表示過去10個月檢方的調查工作讓他經歷「難以承受的痛苦」……「我並不責怪任何人,一切都是我的錯,我有罪惡感」……「我希望我的被逮捕,能夠稍稍減輕我的同事、家人的痛苦。」

李明博因為涉及貪污案件,14日上午被檢方以嫌疑人身份傳喚到案接受調查,直到當晚午夜時分,調查工作才告一段落,而李明博在應訊時對檢方所有指控一概否認。負責逮捕必要性審查的法官朴范錫22日表示,案件事實基本清楚,案情重大,犯罪嫌疑人位高權重,有毀滅證據之虞,逮捕有其必要性。

2018年3月22日,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因涉嫌貪污、逃稅遭到逮捕(AP)
2018年3月22日,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因涉嫌貪污、逃稅遭到逮捕(AP)

南韓法院原定22日上午進行必要性審查,但李明博拒絕出席,反控文在寅政府「政治迫害」,僅派出律師出席,因此法院改為書面審查。檢方向法院提交長達207頁的逮捕令申請書。法院直到晚間才通過書面審查,批准逮捕。

2008年至2013年在位的李明博,面臨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和違反選舉法等至少12項罪名。檢方指出,他涉嫌在2002至2006年擔任總統期間,收受兩任情報機構首長以特別經費名義提供的賄款,亦涉嫌收受三星電子及其他金融機構、建築商、前議員等的賄賂,總額超過110億韓元(約新台幣3億元)。

20180307-慰安婦專題,韓國首爾,韓國總統府青瓦台。(顏麟宇攝)
南韓總統府青瓦台。(顏麟宇攝)

南韓自1948年獨立以來,歷任總統命運多舛。盧武鉉之外,首任總統李承晚倒行逆施,1960年被迫辭職,流亡美國。第3位總統朴正熙軍事獨裁18年,1979年慘遭部屬槍殺。第5位總統全斗煥、第6位總統盧泰愚、第11位總統朴槿惠都因為貪污腐敗,卸任後遭到起訴、鋃鐺入獄。

第7位總統金泳三與第8位總統金大中,本人全身而退,但都有兒子因招權納賄而遭判刑。上次以嫌疑人身份接受檢方傳喚調查的南韓前總統是朴槿惠,她在去年3月21日應訊,如今遭到檢方求刑30年,正在等待法院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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