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是被推薦,推薦書是推薦人填寫。管中閔不是應徵工作,不是投履歷表。審核資格,是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責任,遴選委員會訂出了一套審核標準,包括利益迴避的一些規定。管中閔身為台大教授,兼任台哥大獨董,乃得到校方的推薦與核可,並且是符合台大整體利益的產學交流,在台大內部,這是眾所周知的資訊,也是各遴選委員均可公開獲悉的資訊。
管中閔參與校長遴選,是面對遴選委員,不是面對台大的卡管派學生,更不是面對反管陣營的政客/媒體和網民。遴選委員會 — 由台大校務會議選出並且授權的遴選委員會 — 由學術界的泰斗級校內外人士,包括中研院院長和院士,台大前校長,成大校長,陽明大學校長,台大內部推選的諸多學院院長系主任與教授,以及產業界名流組成的遴選委員會,開會再開會,一再認定管中閔的當選資格豪無疑義。但是,政治色彩濃厚的媒體/網民/政客還是持續操弄這個「獨董」還有「抄襲」議題;教育部還是持續用一道道的公文干涉遴選委員會的獨立運作。如果要談利益迴避,另一位被遴選人周美吟是中研院副院長,遴選委員之一廖俊智是中研院院長,這豈不是更應該利益迴避?
至於管中閔的論文抄襲說,更是無稽之談。民進黨立委張廖萬指控:管中閔與暨南大學管理學院院長陳建良共同發表的論文,涉嫌抄襲張姓學生碩士論文。然而,暨南大學張生碩士論文參考文獻中,清楚的列出:陳建良與管中閔(2016),《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政策效果評估手稿》這樣的一則參考文獻,代表管中閔和陳建良的手稿成立在先,張生的論文撰寫在後。實際上,是張生受陳建良指導論文,張生參考了陳建良與管中閔合作的手稿,還未發表的手稿。
再者,「財團進入大學」之辭的搬弄,更令人不知道今夕是何夕。全世界的一流大學,都是私立或是法人化的公立大學,都大方的接受財團捐獻。美國的名校,哈佛,耶魯,普林斯頓,史丹佛等等,都是私立大學,財政來源都有財團的身影。歐洲的知名大學,多是法人化的公立大學或公私混合型大學,也大幅度接受企業捐輸。
管中閔能否不受干擾的就任台大校長,不僅關係台大的未來,也關係台灣整個學術自由,學術獨立的存續,更關係台灣學術研究與學術發展的未來。
台大的校長遴選委員會 - 由台大內外台灣學術界泰斗級的人士組成的遴選委員會 - 如果一致認為所謂的「論文抄襲」與「校外兼職」都是子虛烏有的政治抹黑,教育部長潘文忠就應該完全尊重,根本不應該把政治的手伸入大學自治,根本不應該順著媒體政客的捕風捉影而見獵心喜,進而對台大的校長遴選過程進行獵巫式的調查。身為教育部長,潘文忠如果不相信這些學術泰斗的判斷,如果執意以外界的政治抹黑的角度來操弄所謂的「學術倫理」議題,那麼,在這個事件過後,不會再有學界的學術泰斗願意參與各大學的校長的遴選,而台灣的學術獨立,台灣學術界的自律自治,台灣學術研究的倫理秩序,都會被潘文忠這樣的政治動作徹底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