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前行政院長陳沖創辦的「新世代金融基會」,22日舉辦安養信託研討會,前兆豐票券董事長蕭長瑞表示,國內信託業在《信託法》立法後,儘管已經發展19年,但目前主要的信託服務,仍然停留在有價證券投資的指定用途信託,在台灣人口逐漸走向高齡化,高齡與身障者未來面臨長照需求日切殷切下,金融機構提供的安養信託,目前提供的服務,仍主要停留在每月固定支付安養機構相關費用的陽春型服務,具身心障礙子女之家庭,目前也急需透過可靠的信託架構,安排身障子女的照顧,相關問題值得相關單位重視。
新世代金融基會日前舉辦討論「打破山寨信託,走出財富管理 - 開創信託業務新契機」座談會,邀請信託公會前理事長蔡慶年、國泰世華信託部協理張齊家、台大化工系教授同時擔任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陳誠亮、中正大學教授王志誠等人參加,其中,陳誠亮兒子因為是喜憨兒,因此對於國內安養信託契約,目前相關的規範過於陽春,特別有切身感受。
蕭長瑞表示,「新世代金融基會」之所以舉辦安養信託的座談會,主要是因為陳沖最近接觸到一些從國外退休、返國定居的友人,由於陳沖過去曾任金管會主委,不少人向他請教關於安養信託相關問題,雙方討論後才發現,原來台灣的安養信託契約,所能提供的相關服務竟然如此地陽春。
無法提供居家照護、醫療掛號 安養信託難照顧弱勢
據了解,國內金融機構目前提供的安養信託,絕大多數都是單純的金錢信託,根據新世代金融基會觀察,市場上之安養信託,主要內容僅依指定繳交費用,例如房租或安養院費用,對高齡者或身障者僅提供金錢給付服務,無法透過其信託財產,滿足所期待的安養服務需求,例如提供居家高齡者照護或訪視或醫療掛號等。
其次,關於身障人士的安養信託,身障人士父母或親屬,其實可以透過信託架構預先規劃,確保當事人父母身故後,仍有其他家庭成員或社福機構,提供日常生活照顧。蕭長瑞表示,身障子女的身後照顧,因為涉及到社福機構的異業結盟,這一塊可能必須要透過《信託法》等法令的鬆綁,才有可能獲得解決。
陳沖表示,目前國內很多身障人士,仍屬於衛福部定義「自理生活弱勢者」,但「自理生活弱勢者」並不是法律名詞,他其實涵蓋年老或任何年齡無力處理本身生活基本需求的人,他們在進住安養機構以前,基本生活需求仍需要被滿足。
然而,安養信託內容如僅有金錢撥付,不能滿足委託人的期待,兼營信託的銀行卻每每誤把銷售基金當作信託主業,而國人對信託也欠缺正確的認識,所以安養信託難以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