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10年,台灣共發生4個著名的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爭議事件,這4個邊陲小鎮的事,最後不但上了全國版新聞,也成為地方首長任內的代表作,包括:賴清德在台南市長任內的永揚掩埋場、韓國瑜在高雄市長任內的馬頭山掩埋場、現任台南市長黃偉哲的龍崎掩埋場。這三個掩埋場都在三位首長任內終結,為他們留下守護環境的美名。
最後一個,就是現任苗栗縣長徐耀昌的造橋坤輿掩埋場,目前正處於縣府核可試營運、造橋龍昇村民拼命相搏的對峙場面。坤輿涉及的違法爭議不會比前三個掩埋場少,足以支持徐耀昌在今年底卸任前,比照前三位首長,撤銷坤輿,為苗栗縣民做一件好事。
環保署長沈世宏的決定,成為賴清德撤銷永揚的基礎
過去的政務官感覺上比較有理想性,也比較有擔當,不會從形式上去切割什麼是你的事、或什麼不干我的事。其實法令、行政作業都是互相有關的,只要有心總可以找到穿針引線的空間,又不致遭遇越權的責難。而政務官的態度對事務官會起引導作用,最後促成一個重要決定,成功不必在我,但自己的心意卻發揮了關鍵的力量。
位於台南東山嶺南里、面積9.2659公頃的永揚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是在2001年環評通過後居民才知道並開始抗爭,在四處陳情下,獲得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現為立委)傾力相助。最後在2011年4月12日,賴清德上任的第一次環評大會,撤銷此案。
當時主持環評大會的台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提出撤銷的兩點理由,其中一個是:「依環保署專家會議結論,環評書內容涉數個重要事項,屬違法不實記載…,破壞環評的公正性與正確性。」
永揚是在前台南縣環評審查通過的,按現在中央部會的說法,這是地方事務,中央不便插手。但會有前文提到的「環保署專家會議」,是2009年3月26日村民到環保署陳情永揚委託成大做的報告錯誤,巧遇時任環保署長沈世宏,他走出大門正要搭車離去時,看到村民後又下車走向前詢問,他當場接下陳情書後對村民說:「我會把你們都找開會,看怎麼確認事實,還是要有證據的。」
事後沈世宏依諾請環保署開一個專家會議,由台南市政府、經濟部地調所、環保團體推薦專家,重啟場址斷層、地下水調查。永揚業者也 大方同意出資。這個會議開了1年7個月,最後得出結論:「永揚場址有斷層、有裂隙帶、有地下水」,撤底推翻成大的報告。
或許有人會說,專家會議沒有法律效力,沒錯,但誰規定政務官只能做有法律效力的事?可以主動做的事太多了,就看要不要而已。賴清德是一個理性務實的政治人物,不會做情感上的宣示,而最後這個調查報告、以及法院的判決,成為他撤銷永揚的兩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