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四月七日,是中華民國第一個「言論自由日」。這是一個紀念鄭南榕先生,並且讚揚言論自由價值的日子。而回顧台灣民主化的歷程,以及言論自由的發展,或許真的該深思一下,怎樣才是紀念鄭南榕先生的好方法?如何才是言論自由的真精神?
鄭南榕先生用生命來爭的,是什麼樣的言論自由?
首先,他是一位貨真價實,用生命來實踐的「台獨政治工作者」,絕無問題。他不只是倡議「主張台獨的言論自由」,而是用行動與生命去實踐。在1987年4月,還沒有正式解嚴的時候,他就在台北市金華國中的演講場合公開喊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臺灣獨立!」可說是第一位公然宣稱以台獨為目標的政治人物。當時的「黨外」政治人物,包括現在以台獨政治工作者自豪,成天指摘他人不愛台灣的政客,當時可都與鄭南榕保持距離。他為了言論而被疏離,更為了這樣的主張,付出生命代價。
在今天,台獨主張當然是言論自由所保障的範圍。後來的台獨工作者,從賴清德院長以降,再也不會受到鄭南榕當年的待遇。然而,鄭南榕先生的經歷,告訴我們幾件事,值得今天的我們好好反思:
第一,言論自由是要負責並承擔代價的。鄭南榕不是等到「安全」以後才批評國民黨與倡議台獨,而是在危險的時候依然宣揚自己的理念。相比之下,今日許多台獨倡議者,在台灣這個言論自由充分保障的地方可以「安全無虞」地大聲講話,毫無風險。然而,在這種安全網下講話,卻要拿自己去比當年的鄭南榕,好像自己比別人更接近鄭南榕,更有光環似的。用嘴炮與鍵盤來高攀比擬當年「主張台獨要坐牢」的時代,完全忽視了言論自由的「責任」層面。也貶抑了鄭南榕先生。
我們當然不是說,到了今天還要用法律鎮壓台獨或其他政治主張。然而某一主張受到言論自由保障,只是說法律上你可以自由表達意見,不表示這項主張就是絕對正確,無須承擔現實世界的後果。尤其是政治主張,無論深藍或深綠,急統或急獨,都可能把台灣帶入衝突、騷動,乃至與對岸或國際發生緊張關係的可能。鄭南榕先生以自焚來捍衛自己的言論自由,但鍵盤戰士或嘴炮政客鼓動大家激進化,可有為台灣人背十字架,擋第一顆子彈的決心?還是用嘴炮焚了台灣這個島,叫別人付出代價?潑漆或砍銅像頭,就算被判刑也不太可能坐牢。這些人有什麼「承擔」,有什麼好自命高貴勇敢?
第二,言論自由背後的精神是「容忍比自由更重要」。鄭南榕先生雖然篤信台獨主張,然而在他所主編的《自由時代週刊》中,同樣會刊登不同立場的文章。眾所周知的統派作家李敖,也與鄭南榕為莫逆之交。這種對不同意見的尊重與包容,才是支持言論自由的基礎。也就是說,滿口言論自由的人,首先就要自問:我真的能夠尊重、欣賞與我不同的意見嗎?如果我有權力,會不會叫反對者閉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