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電視接受採訪的這個事情,真的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很難用簡短的語言說明, 期間我經歷了怎樣的心路歷程,至今難以形容,而且我不知道怎麼去講述,我其實想嘗試將此詳細的過程說出來,但總是覺得很難過,我仍然難以克服心理陰影。但我知道我應該說出來,哪怕僅僅以這種簡單的形式。」
王宇、人權律師
當代中國司法最詭異的一個場景,該是許多被告都在電視上「坦承犯罪」,而且不只中國公民這麼做,連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的李明哲,也在法庭上「坦承散步惡意攻擊中國政府的言論,感謝中國執法部門的文明辦案」。針對這種「被認罪」現象,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10日發布最新報告—《劇本和策劃:中國強迫電視認罪的幕後》,讓外界一窺箇中奧秘。
這份100多頁的報告針對過去五年的45例電視認罪進行分析,這些「認罪者」在認罪時均未進入正式司法程序,其中絕大多數甚至根本還沒有被逮捕。報告認為,這類「認罪」的首例出現在2013年7月,英國製藥巨頭葛蘭素史克公司中國區負責人梁宏,當時現身央視為他的貪污行為認罪。
「保護衛士」認為,這種中國政府對被拘留者實施強迫認罪的行徑,不僅違反了中國法律中公平審判的權利,也違反了國際上多個人權保護法。從此以後,強迫認罪在中國媒體上被高調播出,包括外國國籍持有者也不例外。對強迫認罪的受害者、家屬和律師進行採訪之後,「保護衛士」認為這類「被認罪」是一場精心策劃的「演出」:
警方通過威脅,酷刑和製造恐懼氛圍強迫被拘留者認罪,並且安排被拘留者的「著裝」、寫下認罪「腳本」、強迫被拘留者背誦內容,警方還會指導如何「表演」台詞,甚至一再重錄—包括在一個案例中,被拘留者被要求必須流淚哽咽—進行播出的媒體,也積極參與認罪影片的錄製過程。
兩種不同的認罪場景
根據「保護衛士」分析,中國的電視認罪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監獄式的認罪,其中許多人被剃了光頭,鏡頭場景通常是他們正在接受著審訊,或者是正在一張「供認書」 上按下手印。不過2015之後,另一種非羈押場景的認罪更為普遍,認罪者穿著便服、影片背景不是牢房、訊問室,鏡頭裡也不會出現手銬或光頭,不會看到警方在場。
而且中國的電視認罪目的遠遠不止承認某人的罪行這麼簡單。它們通常包括自證其罪,悔過,以及對他人進行不利指控。嫌疑人向他們的家人、追隨者和中國政府道歉,告誡他人不要重復他們的錯誤,認罪者懇求寬恕,保證不再犯罪。涉及「人權」案件的被拘留者,一般承認或指控他人所犯「反華」罪行,比如密謀推翻共產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