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原住民立委孔文吉表示,他對於水泥礦業的回饋金分配制度,非常有意見,「鄰近亞泥礦區的秀林富士村,都沒有參與分配的權利,所有回饋都是給花蓮縣政府跟鄉公所,被鄉公所拿去當選舉資源,他自己也飽受其害!」
尤其是行政院版的《礦業法》修正案,就已通過礦權展延的礦業部分,原住民部落諮商權之取得,將不會溯及既往,讓很多原住民地區的小礦場,都可以規避掉部落諮商權的適用,孔文吉批評,《礦業法》修法是著眼於全國性礦產資源,不是只針對亞泥,況且,已經展延礦權的亞泥,府院方面都可以召開三方會談,踐行部落諮商權,為何南澳鄉92個小礦場,經濟部方面可以排除諮商權的適用?
王美花:很多連部落會議都組不起來,在「邊走邊學」
針對孔文吉質疑,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表示,目前鄰近礦區的原民部落,以宜蘭南澳鄉為例,很多連部落會議都組不起來,儘管部落會議,原住民鄉鎮依法得由鄉公所代為召開,但現在部落諮商權行使,都是在「邊走邊學」階段,不是只有台灣這樣,其他國家部落諮商權的相關程序,也有一點模糊。
王美花強調,法律追溯既往的法律效果非常強,如果礦權的部落諮商權的取得,要真的排除「法律不追溯既往」原則,部落諮商權相關的行政程序就要清楚,「希望大家要幫忙思考,同時讓原住民部落接受,也讓既有礦業可以接受,讓諮商同意慢慢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