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男子周泓旭在2017年被台北地檢署控告涉嫌在台發展組織,並依《國家安全法》判刑,高等法院明天將辯論終結。不過周男則認為筆錄、錄音多處記載不實,因此高等法院安排今(12)天下午加開庭訊勘驗,結果卻發現均記載無誤,最後周男只在筆錄增加發語詞字句加以「補正」,並表示「沒意見了」,晚間才被還押。
周泓旭涉嫌在台發展組織 遭舉發被判刑
畢業於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的周泓旭,2017年再度以商務名義訪台,不過卻被台北地檢署控涉嫌在台發展組織,並依《國家安全法》判1年2月徒刑。
台北地檢署指出,周男涉嫌接受中國「黨務機構」李姓秘書委託,遊說一名有機會接觸外交公務文件的「A男」為中國工作,並承諾給予每季1萬美元報酬,但A男不同意且將此事舉報,周泓旭被依《國安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刑1年2月。周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且要求傳訊調查局官員和新黨發言人青年軍王炳忠等人對質、作證。
而高院從上月起,陸續傳訊調查局相關人員、王炳忠、王炳忠父親、新黨人士林明正、候漢廷等人和周泓旭對質或作證,查明王炳忠有無檢方指控涉充當周的「下線」,在台協助中方發展組織。當時被傳作證的王炳忠也否認被周利用,或涉及不法。
言詞辯論庭前夕 周男提出勘驗物證 最後補上的卻是「嗯」、「啊」等字句
而就在召開言詞辯論庭的前夕,周泓旭臨時遞狀,聲稱依卷證資料,A男根本不是台灣外交工作人員,而是台灣軍情局少校,整件事是軍情局「自導自演的鬧劇」,並說自己是被誘導才會說出筆錄上記載的話來,要求高院在辯論庭召開前,必須加開庭訊讓他勘驗筆錄、錄音、錄影等物證,必須證實查扣的證物、筆錄等物件均屬實。而委任律師劉繼蔚聲請勘驗調查局的詢問光碟,院方也依律師要求補正闕漏字句。
不過,高院今天下午臨時加開庭訊勘驗後發現,並無證物、筆錄記載不實情形,尤其在筆錄方面,法庭不可能全文記載,只需依照原意詳細記載即可。而因應周泓旭的要求,今天庭訊勘驗時,已將筆錄中沒有的「嗯」、「啊」、「因此」、「我再想想」等字句都完整記載加入,周泓旭最終則表示「我沒意見了」。
高院明天將依既定庭訊,上午9點30分提訊周泓旭進行言詞辯論庭,全案預計在5月底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