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間遭國家誣陷為「共諜」,到底要花多少時間洗刷冤屈?2014年2月10日清晨,國安人員帶著警察到時任中央社記者的郭玫蘭家裡翻箱倒櫃、並將她帶回偵訊,從那天後,她的人生就變了:明明不是匪諜,「郭玫蘭」這名字卻從此與賣國劃上等號,至今沒有媒體敢聘用她、母親也因此出現精神問題……
準備領碩士畢業證書那天 她在清晨成了「共諜」
民間司改會今(23)日上午舉辦「啟動《偵查不公開專案》記者會」,2014年曾遭誣陷為共諜的郭玫蘭也現身說法。案發至今3年,郭玫蘭仍無法發揮所長回到新聞媒體工作,被迫離開自己的興趣,甚至連到藝廊兼職,名片上也不能印自己的名字,而是被改為「郭小蘭」。
2014年2月7日清晨,郭玫蘭原預計下午至宜蘭佛光大學領取碩士畢業證書,調查局人員卻帶著警方到郭玫蘭家中進行搜索,翻遍一箱箱新聞採訪資料、名片、光碟、隨身碟、手機SIM卡等,沒有告知可以委請律師。
隨後調查局人員將郭玫蘭帶到新店法務部調查局總部進行隔離偵訊,從中午12點到晚上10點,郭玫蘭的手機被沒收、完全無法與外界聯繫,這時她完全不知道,從中午開始,媒體就大篇幅地報導說她是「共諜」。
調查局說偵查不公開 「共諜郭玫蘭」卻已被大幅報導
甚至,明明調查局告訴郭玫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要她千萬不能與外界聯繫、透露自己正被搜索,但當夜間10點郭玫蘭被送到地檢署時,她發現似乎有媒體在跟拍,起初以為是在拍什麼「有名的人」,之後才發現自己是主角。
「我才恍然大悟,這是有刻意炒作新聞之嫌,彷彿在進行一個什麼的任務,而我只是其中的角色,配合演出而已。」原本過著充實的記者生活、也即將領到碩士畢業證書,卻突然成了新聞主角,是郭玫蘭完全無法想像的。
冤案讓她成了媒體業禁忌 連到藝廊兼差都必須「改名」
據郭玫蘭整理,案發第2日至少有30家以上媒體報導這起共諜案,包括台灣、香港、中國、國際媒體等,雖然在案發當年12月15日就以不起訴結案,至今郭玫蘭的名字仍在媒體業成了禁忌,沒人敢用她。
郭玫蘭表示,在案發當年2月,她原本預計要到一家知名國際新聞網路媒體工作,卻因為有案在身,媒體高層不轉不敢與她聯絡、甚至不願回信,因為擔心自己的email被檢查。一家通訊社主管曾與郭玫蘭私下談過事情,也跑來提醒郭玫蘭別透露這次會面,「好像是很怕跟我有接觸,擔心會惹上麻煩。」
至於郭玫蘭原先任職的中央社,雖然主管都很關心、也有找她聊過,卻也明白表示她恐怕很難回到原單位任職,「即使有工作機會,公司高層也不敢聘用我。」之後郭玫蘭不斷在媒體業求職,卻也因為這個案子被認為有敏感性,履履碰壁,連兼差寫稿都被終止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