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面臨每七人中就有一個老人的高齡化社會來臨,退休(役)後的軍公教警消除了要維持自己生活,絕大多數還須扶養高堂。蔡政府的長照政策「講甲驚死人、做甲氣死人」,嘴砲治國差可比擬。政府長照的杯水車薪讓人民的期待落空,物價居高不下後的老人照護費用,更讓平民家庭經濟捉襟見肘。而今日的蔡政府又毫無根據的限制軍公教警消改善生活的機會,這一切豈能擺脫要把軍公教警消往那死地裡逼的惡名?
學法的蔡總統,請勿如此「水到渠成」的剝奪了軍公教警消的生存權!
作為軍公教警消,彷彿就必須承擔起為執政無能犧牲的原罪,「安貧樂道」、「共體時艱」竟爾成了緊箍咒,政府不管再顢頇無能,再以民為犬馬,似乎只要唸起「安貧樂道」、「共體時艱」的緊箍咒,軍公教警消就要乖乖就範。投入職場前就確定要放棄榮華富貴與個人理想,退休(役)後好不容易才有一展長才、實現自我的機會,就如此容易被政府剝奪了權利。如果不是為了實現人生,不是為了退休金不夠維持家庭開銷,軍公教警消怎麼會捨棄當個蔡政府口中「米蟲」的機會?
蔡總統或許和庶民生活永遠沾不上邊,不知道維持一個家庭基本生活與突發變故所必須承擔的壓力;也或許蔡總統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也從來沒放下過),所以不需要了解五、六十歲的退休(役)人民何以還必須拋頭露面的,和年輕人在職場上競爭的忐忑與艱辛。
但無論蔡總統能不能、願不願意了解,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必須被保障,人民的工作權更不得被政府以「滑天下之大稽」的理由予以限縮。
讓軍公教警消在退休(役)後能依個人與家庭需求選擇適當職業,既能滿足馬斯洛需求理論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會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等五大需求,活得有尊嚴,更是實現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所明示的基本人權保障!
學法的蔡總統,請勿剝奪了軍公教警消的生存權!
*作者為台灣警消聯盟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