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剛好是中國改革開放40周年,在中國改革開放的起點除了經濟特區以及開放承包制以外,有非常重要的一個進程,就是在吸引外資的同時,敷設一套與西方國家的法制可以間接或直接接軌的法治系統。因為如果法治體系不明確,投資者的財產可能被侵犯,自由與生命被違法剝奪,遭受到無可回復的損失。誰會到這麼一個無法預期後果的地方投資呢?1997年的美國電影「紅色角落(Red)」就描述了,由李察吉爾飾演的一個到中國做生意的美國商人,捲入一起殺人案差點冤死中國的故事。
一個美國公民當然不可能遭遇到這麼離譜的事件,這僅僅是電影的劇情效果。但這部電影所反映的卻是,中國共產黨在整個毛澤東時期在中國只制定了刑法與婚姻法,如何在改革開放時期迅速建設一個被外國人與外國企業認為可以接受的法秩序體系,不但西方國家沒有信心,到底中國改革開放在法秩序上是否真的可持續,連中國人自己也沒有底氣。
迅速確實建置一套可以被外國法人與自然人信任的中國法制體系,尤其在1990年代初期出現因為六四鎮壓而導致極左勢力回潮的關鍵時刻,變成中國在改革開放深化時期最重要的工作。在中國放棄使用與瓦解蘇聯相同的共產主義法制後,採取與德國類似的大陸成文法體系,成為1990年代以後中國法制體系改變方向的首選。
也在這個時候因為兩岸交流開放,借鑒於同樣歷史文化淵源的台灣,也一樣採取大陸法體系中文化以後成為自己法典的台灣,就成為順理成章之事。在財產法領域所所請去的,有數十年來台灣民法教育啟蒙者王澤鑑教授,在中國近年來終於全部編成的民法典,有相當卓越的指導性貢獻。刑事訴訟法領域的林鈺雄教授,雖然被認為是比較具有綠營政治色的學者,但本世紀以來多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較為進步取向的修法,例如採行傳聞法則,取消勞動教養等制度性保障人權的貢獻,咸信都有林鈺雄學說的影子。
這種兩岸法治體系的趨同一致性,並且通過學術思想的傳遞,使得中國大陸法制體系盡可能向台灣看齊,對台灣而言具備巨大的戰略利益。對於台灣內外的處境而言,建國近七十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台灣最大的威脅,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又成為台灣各行各業者最大的機會。假如人民共和國願意採取與台灣相同的法制與法律學說,其社會菁英就有可能因為思想方向與台灣的同行愈發類似,欠缺贊同從外部毀滅或擾動台灣現行法政秩序的誘因,而大有增益於台灣的安全。而在各種商業與民事行為兩岸法制趨同渡愈高,台灣的業者在大陸開展各種業務的便利性就愈高,而能賺進更多的好處。因此這種由台灣學者主導的兩岸法制趨同,本身就是互蒙其利,尤其符合台灣長遠的戰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