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對他的訪問中,他說,「日後非我能操縱。不論赴湯蹈火,也只是盡我所能。如果你叫我和中英對抗,這是不可能的,我沒有後盾,沒有選民。如果你認為有什麼我應該做得到的,而我未做,希望你隨時告訴我。我一無所求。只是在這個位置上,要對得起香港人。」說時態度誠懇,直率,明澈照人,我謹記至今。
「沒有後盾,沒有選民」,是即使願意赴湯蹈火為香港人爭取權益,也無能為力。因此我那時在想,對於香港前途,最好是爭取英國以某種方式留下來,但顯然無望了;那麼其次是爭取香港人可以在行政、立法方面有普及而平等的選舉,讓產生的特首和立法會議員有全面的本地民意後盾,可以有更多與中央討價還價的籌碼,而不是僅僅有中央授權。但眼看連這個也做不到了。那麼與其讓一些過分迎合、諂媚中央的人去治港,倒不如直接由中央派人來治港較好。那時我一直思索著在幾害相權中如何取其輕的辦法。
中國至少在那個時候,我知道還常有一些地方幹部,對地方上的人民權益,總會在可能的範圍內向中央婉轉爭取,又或者對一些不利於地方的政策,採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陽奉陰違。再看新華社,即相當於中聯辦的官員,雖然當時對我執行掃地出門的「四不」政策,但手段算柔軟,而且也都講道理。即使對香港前途的意見不同,我們仍然可以溝通,可以爭論。許家屯及其他一些新來的幹部,對香港了解得多了,會更清楚香港成功的原因何在,由他們主導治港,應該比一味諂媚中央的港人治港要好。不過,中國闊起來後,現在也沒有較願意為當地人民爭取權益的幹部也。
當治港者的權力來源只有一個,即專權的北京當局,那麼本地治港者不僅對北京的意旨千依百順,而且幾乎必然會為了迎合北京領導人的意旨而加碼實施。在向北京匯報工作時,又會把香港的反對力量誇大,既迎合中共一貫的敵情觀念,又可以顯示他(她)工作的難度和政績。中國高層領導的資訊來源單一,不會看到聽到反面的、合理的意見,在偏信中對香港民主派的敵意不斷加深,甚而對所有香港年輕人、所有香港人都有敵意。這就發展成後來的局面。
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在1996年發表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最後提到]:「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裡。」
與我所見略同。不過我比他早十年就提出來了。
失敗者回憶錄114:「基本煩」和霎眼族
我支持他們爭取民主。不過,我是悲觀的。
從1985年開始,到1989年六四,中共對香港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起草《基本法》,先是組成有少數香港委員的起草委員會,後又在香港成立了有180名委員的諮詢委員會。兩者都由中國任命,也就是說,由中共選擇的人去參與決定香港人九七後的基本大法。諮詢委員其實只是名銜,幾年來一共才舉行過兩次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