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談到「平等原則」。羅智強提到「初選、協調、民調及徵召」等四種方式,都是過去政黨提名所採行的作法,但是,一旦進入以上四項程序,角逐者都應該站在公平的立足點,其中最基本的條件就是需符合參選資格,才能參與競逐。而根據選罷法的參選要件,最重要的是需「設籍」桃園,否則,僅要求黨內「公平」處理,卻在「參選條件」上未盡公平,實非真正的公平。
如果,羅智強此刻仍未設籍桃園,應儘速完成戶口遷移,才好要求其他,也才是對黨內競逐者公平的作法,羅的相關要求,也才有正當性。
然而,一旦羅智強將戶口遷至桃園,立即面臨的,即是他台北市議員的資格問題。他恐怕得喪失台北市議員的身份,至於他所屬的選區大安、文山選民,如何兌現選舉的四年承諾,羅智強得費心化解「落跑」爭議。
當然,未任滿即「落跑」的政治人物,在民進黨內所在多有,但是,羅智強還必須考慮到的是,未來的政治生涯舖排。一旦,此番競逐未果,羅是否還續留桃園經營,力爭二年後的立委選舉;抑或是比照林佳龍在台中的「蹲點」,徐圖四年後、下一屆的桃園市長選舉。
相信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不是因「個人好惡」而採取「圍強行動」,畢竟輸了桃園,朱立倫就失去2024的機會。但是,面對桃園市長提名的「亂無章法」,讓外界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領導能力,高度質疑,而其外溢效果,恐將連帶影響其他縣市選情。
為儘速平息爭議,國民黨應力勸羅智強設籍桃園,與其他競逐者在立足點平等的基礎上,透過政見或辯論的方式,力陳主張,在選民瞭解其政見之後,舉辦初選,以黨員投票50%(表達黨員意志)、民調50%(貼近民意訴求)的比例,決定提名人選,對比民進黨擅斷提名,展現黨內民主的開放作為。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