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為利於志願役官兵退伍後的就業穩定,21日向行政院提報「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草案」,參與退輔會職訓的志願役退伍官兵,每月依其類別可領4000至1萬2000元的穩定就業津貼,期限為1年。
退輔會表示,該草案已提報行政院核定中,就業津貼的經費來源是榮民安置基金,以「榮民貼補榮民」的管道來處理,不會用公務機關的預算來補貼。
根據退輔會報告指出,截至3月,榮民共有37萬人,65歲以下勞動力人口有19萬人,其中已就業有12萬人,經退輔會安置就業有近3萬人。不過有鑑於志願役退伍官兵經退輔會安置就業後,離職率約50%偏高,退輔會才提出「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草案」,期盼讓退伍官兵能夠穩定就業。
退輔會說明,志願役退伍官兵若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課程,訓後穩定就業3個月後,每月可領「就業穩定津貼」。具榮民身份者(第一類官兵),前半年每月可領1萬2千元,後半年每月8千元;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的退除役官兵(第二類官兵),前半年每月可領6千元,後半年每月4千元,期限為1年。
若未參與退輔會職訓,但經退輔會推介者,訓後穩定就業3個月後,可領取「推介就業穩定津貼」。具榮民身份者,每月可領8千元;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的退除役官兵,每月可領4千元,期限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