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是言論自由日,我們一定要莫忘前人爭取言論自由的辛酸歷史。民進黨掌權後,2016年12月22日終於由時任行政院長林全宣布,制定言論自由日為國定紀念日,為了彰顯黨外政論雜誌《自由時代周刊》創辦人鄭南榕為追求言論自由而奉獻犧牲的精神。
回到34年前的1988年,《自由時代》雜誌因刊登許世楷博士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隔年遭控「涉嫌叛亂」,堅持言論自由不妥協的鄭南榕誓言「國民黨只能捉到我的屍體,不能捉到我的人」,在雜誌社裡展開為期71天的自囚。1989年4月7日,大批警力荷槍實彈、重重包圍雜誌社,欲強行拘提,鄭南榕反身進入總編輯室後,以準備好的汽油自焚而亡,這種殉道精神震撼當時十分保守的台灣社會。
台灣過去有長時間處於威權統治的狀態,言論自由受到相當程度的箝制,鄭南榕為捍衛言論自由,拒絕當時國民黨所羅織的叛亂罪名,更在軍警企圖逮捕之際引火自焚。當年鄭南榕為爭取言論自由而做的犧牲,為台灣社會開啟改革的契機,催化了1992年修正刑法第100條,國民黨正式廢止懲治叛亂條例,讓台灣人民在思想、學術與言論自由終究獲得進一步的保障。
「言論自由正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與重要基礎。」筆者覺得,民進黨政府之所以訂定言論自由日就是希望,社會現在享受著言論自由,莫忘鄭南榕等先烈為台灣人民爭取言論自由的崇高人格情操。台灣能有言論自由的果實得來不易,成果卻也日漸豐碩,據2020年非政府人權組織CIVICUS和區域人權組織亞洲論壇(Forum-Asia)合作調查亞洲的公民活動空間自由度,亞洲25個國家中,台灣是唯一被評為開放的國家,榮耀可歸屬台灣人民。
不過,今年(2022年)是政府訂定言論自由日的第六個年度,官方過去5年對言論自由日的推動力道太小,仍舊無法受到社會廣泛回響,筆者衷心期盼政府等相關部會,應該積極推動言論自由日的各項活動,讓特別是年輕一輩的人們更瞭解言論自由的意義。重要的是,請政府建置一套「言論自由日」的法定要件規範,因為深化言論自由為人民的基本權利,足以讓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的功能得以發揮,並授權各地方政府制定「言論自由日紀念活動實施要點」以執行。
在言論自由日的當下,除了省思歷史外,筆者更期盼台灣公民社會能夠日益茁壯,政府提供人民多元管道,透過對於公共政策的意見表達,建立更具體的理性探討空間,形成由下而上的公共政策制定權,具體落實於政府各項施政,此舉將更展現成熟社會的公民素養。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