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十七年,我國第八次的憲法增修,終於在上週五立法院表決通過「十八歲公民權案」後,露出一線曙光。本案旨在賦予年滿十八歲的我國國民「公民權利」,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等的政治權利,被選舉權也將由現行的需23歲,下修至18歲;而全案依照第七次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將經半年公告後,交由公民投票複決,這也將是我國史上首個交由公民複決的修憲案。
本次修憲案在立院的表決,獲得橫跨朝野黨團的支持,除了執政的民進黨外,在野的國民、民眾、時力黨團等皆出席並投下同意票,以最實際的行動,展現對「18歲公民權」的支持,總計109位立委出席,109張同意票,足見本案確實是全民的期待,和朝野的共識;其中,國民黨團因為掌握立院40席,將能左右修憲案的通過與否,因此在事前的行動和態度備受矚目。
不過,其實「18歲公民權」,一直都是國民黨針對修憲四大主張中的優先項目,另外包含動保權、環境權、政府體制改革等議題,也都是國民黨在本次修憲過程中積極呼籲的項目,奈何身為在野黨,難以施力推動,國民黨也批民進黨,不但不尊重在野黨及社會意見,還忽略公民社會的高度期待,拒絕將上述動保、環境、政府體制改革等議題納入這次修憲中討論,令人遺憾。
誠然,國民黨這樣的訴求不無道理,畢竟修憲工程茲事體大,耗時、耗神、又耗錢,因此若一次修憲工程啟動,自然該涵蓋那些早已凝聚高度社會共識的重要議題,一併推動,畢竟每一次的修憲都不容易。算一算從我國第一次憲法增修開始,30年來也僅修過七次,簡直是堪比「奧運等級」難度的修憲工程,不應該被草率看待。而本次國民黨疾呼入憲的「動保權」、「環境權」等,更是如「18歲公民權」一樣擁有高度社會共識,並且符合國際潮流,歐盟、聯合國、OECD(經合組織)等國際組織也先後將相關議題明文化,簽訂協議或寫入律法當中;然而我國政府卻在這次修憲工程當中未能納入,著實令人遺憾。
言歸正傳,這次的修憲案,注定將是中華民國政治發展史上一次重要的里程碑,然而要通過也不容易,外界推估本次修憲案在複決階段要通過,需要至少965萬票(選舉人1/2以上),是超高門檻,不過無論如何,民主國家本就是在這樣社會中一次又一次的對話、溝通的過程當中,找出一條大眾們最能接受的道路,期望透過這樣的機會,能一起讓我們的國家不斷進步、茁壯!
*作者為日本大學留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