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與文化這3個詞彙可說是傍身日常。以長期浸淫日久,遂有近廟欺神之疑:似乎從未認真反思這幾個語詞,或者說,疏於端詳考掘。以為自己應該是知道的,但專業領域翻新速度遠遠勝於個人學習追趕的腳步,長此以往,自以為熟稔的老朋友,彷彿也換了個樣貌,讓人不禁對自己起了疑心,我,真的清楚這些概念訴說著什麼嗎?這幾個我以為不需要太追根究底的詞彙,真的可以如此輕易跟我好好天長地久廝守?
「文化」可能是這三組中涵括範疇最為廣袤的。人類生活中的一切軌跡都可以統合在「文化」中;「建築」為表徵或再現文化的物質展現。而「設計」則是有目的性的工具性過程,同時具有動詞與名詞的意涵,既為了要解決特定問題與需求,也是展現獨特價值的方案、計畫或成品。而在抽象層次上,設計也是轉化或象徵文化的某種途徑。
「文化」在中文的語境與「人文化成」有關,以別於人類和其他物種的差異所在,強調經由特定的教育、教化與文明的薰陶與養成,能夠形塑為穩定人類社會恆久安然運作的內在力量。這股內蘊力量表現在外,成為藝術美學的形象化物質表達,經由各種藝術作品來抒發這種無以言表的本質能量。
在西方歷史發展的脈絡中,藝術與文化通常也是緊密相連的──藝術所寓意的美學、品味與豐盈富庶,被視為文化的。
設計學研究者裘利業(Guy Julier)指出,設計的歷史面臨2個方法論上的困境。一般我們所熟悉的,在書店裡美美彩色書頁裡,或者是暢銷的書本雜誌所討論關注的,乃是所謂「大眾設計歷史」。這類設計史的切入觀點,聚焦於個別設計者的產出,強調設計風格;這些引發大眾目光與喜愛的物品,從建築、家具設計,到物件與平面設計均得以大行其道,造成話題或銷量利潤,但卻往往忽略設計過程,及其可能對社會產生的衝擊。
另一方面,學界的設計史學家採用1990年代的物質文化研究取徑,則試著從另一條路徑,想解釋人們日常生活裡的各種物件的重要性。換言之,不同於大眾設計歷史的視角,採取物質文化觀點的史學家,不再沈溺耽美於這些物件的形式、風格、色彩與造型等等,而是關注於消費者/使用者如何看待或運用這些物件,以及可能對社會帶來的影響或改變(Guy Julier,鄭郁欣中譯,2009:v-vi)。
這樣的張力或許也可以解釋,何以「設計」產品雖具有高度物質性特徵,有其所對應要解決的課題。但在臺灣的社會情境中,往往多停留在對表面形式風格與視覺表現的討論,並以此來論斷設計存在的價值與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