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二議」釋憲案遭退 高金素梅發聲明批大法官過於主觀

2018-05-05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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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釋憲案因連屬人數問題遭駁回,立委高金素梅發表聲明,認為大法官主觀過於放大。(顏麟宇攝)

針對釋憲案因連屬人數問題遭駁回,立委高金素梅發表聲明,認為大法官主觀過於放大。(顏麟宇攝)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昨(4)日表示,高金素梅在立法院院會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之條例與預算期間,均未出席院會,被大法官認定為「未行使職權」,不算在連屬立委總數中,不符《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38位門檻,因此大法官不受理釋憲案。對此,高金素梅發表個人聲明,強調未參與表決案是採「認定前瞻違憲的最積極態度」,希望大法官主觀認知不要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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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昨(4)日針對國親立委釋憲案,做成「不受理」之決議,原因是從38名提案立委,在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與預算過程,是否符合《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以下簡稱大審法)所規定,針對38位立委在審查過程,是否有「行使職權」進行認定,最後並且以立委高金素梅,當天未出席院會為由,剔除連署立委的釋憲聲請資格。

呂太郎表示,《大審法》之規定,是為保護國會少數「積極表達立場的權利」,但立委若在議案討論過程,未積極表達主張者,就不能聲請釋憲。且《大審法》第5條第3款的釋憲聲請要件,就是立委「行使職權」。官員強調,大法官會議過去8個月很辛苦地調閱立法院議事公報,但發現部分立委未在審查過程積極表達反對立場,「請不要把焦點擺在一名立委,其實,不只一位,只是這一位比較好說明。」

對此決議,高金素梅發表聲明,大法官駁回的全文他尚未看到,但她強調其反對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前瞻計畫預算,並認為此種方式編列預算有違憲之嫌。同時,她也認為這屬違憲編列預算,就沒有參與前瞻預算的表決。若這樣「積極態度」的反對前瞻違憲的做法,被大法官認為是不夠積極,她只能說「欲加之罪…,大法官的主觀認知已無限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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