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咱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阿爹說。
「什麼是殖民地?」小孩又追問。
「因為咱無自己的國,咱台灣人和台灣攏愛受日本人管。三百年來,荷蘭、西班牙⋯⋯攏管過咱台灣。」阿爹也許對剛剛的爆炸,還心魂未定,聲音很微弱。
「哪按呢,咱台灣人為什麼不自己建一個國?」小孩只會講台語和一些日語。
「不要黑白講,給日本人聽到,阿爹會被捉去關。」
小孩沈默了,也不懂什麼是殖民地,為什麼台灣人不能建自己的國。但是,「殖民地」這三個語音從此種在他的心田裡。
多少年之後,他才完全瞭解什麼是殖民地,並一生以結束台灣的殖民地命運奮鬥不懈。
不到一年,上帝又讓我看到不該看到情景,小孩竟然又把它們全種在心田裏。
一九四五年底,我看到中國佔領軍邋邋遢遢,毫無軍容軍紀的來到台灣,繼日本成為台灣的下一任外來統治者。肆無忌憚的剝削、欺凌,媽媽都說比日本人還壞十倍。
暴政,引起台灣人的抗暴,抗暴惹來中國軍大量進軍台灣,揚起了「二二八大屠殺」。
小孩親睹了抗暴份子的英勇和前仆後繼。小孩也站在高雄火車站前,聽媽媽的日語「敬禮」向押住刑埸的反抗烈士致敬!
我的哥哥也跟我一起目睹了,只是這些景點都沒有變成他們的種子埋在心裏。他們也許像所有台灣人,對二二八大屠殺只記得:要恐懼,要沈默,要順服。
一九四九年,在中國全面大敗的蔣介石率大軍來到台灣,以戒嚴令,恐怖統治台灣近四十年。我親睹了親臨了。
上帝讓我看到這些,承擔了這些。
反殖民主義,反戰,反獨裁統治,反貪腐,成為我的信仰;追求自由,人權,民主,成為我一生奮鬥的目標。公義永遠是我腳前的燈。
這樣一個人,在那一個「國」,都會是該「國」的頭頭,所厭惡的。囚我,虐我,羞悔我,踐踏我,醜化我,剛好而已。
受苦受難六十周年,沈思後,我還是要對世人說我的領悟並身體力行的一句話:
「寛恕,是結束苦痛最美麗的句點。」
但今天我要另外加個註腳:
從十幾歲起,我就決心要為信仰殉道,凡事我才會如世人所目睹的,全力以赴。我完全沒有想到,我會活到今天。真的,沒有想到。所以,我也從不存隔夜之糧。近年,我都靠銀行貸款,以債養債生活並供女兒學費。我相信幾年後,女兒學成後會替我還債。如果我還活著,她們會供養我。我深信。上帝允許我如此深信。
附錄:回到止殺碑豎立的那一刻
我的回憶錄第三部《軍法大審》在被捕六十週年前夕出版。
做為一個作者,我不想對自己的作品多做介紹、說明,那是外界及讀者的領域。
也許,我必須解釋的是:我出版第一部回憶錄「死囚」之後,以時間序來說,怎麼跳過第二部,就先出版第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