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1973年「羅伊訴韋德案」的判決見解,終結過去50年美國對墮胎權的憲法保障。此判決讓十多個保守州的限制墮胎規定得以施行,德克薩斯、奧克拉荷馬等州幾乎全面禁止墮胎。最高法院對於墮胎的最新態度,讓美國兩黨與族群對立持續惡化、正反雙方也引發激烈討論。
現年88歲的斯泰納姆(Gloria Steinem)是1960至1970年代女權運動的代表人物,直至今日都為女性及性少數族群的權益奔走,影響廣泛且深遠。不過當年才22歲的斯泰納姆,卻惶恐不安地在倫敦非法墮胎,她甚至想過故意摔下樓梯,就為了終止懷孕。
《美聯社》(AP)報導,斯泰納姆對最高法院推翻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看法非常簡潔:「這很明顯,女人和男人沒有權利為他們自己的身體做決定,民主蕩然無存。」斯泰納姆毫不客氣的批評切中了支持墮胎者的失望。他們質疑,女權運動中宛如里程碑的墮胎權都可以被撤銷,那麼過去50年女性取得的進展又算什麼?
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美國婦女與政策中心(Center for American Women and Politics)主任華爾希(Debbie Walsh)說:「我經常從女性口中聽到同一句話:『我的女兒享有的權利比我還少,怎麼會這樣?』再這樣下去,還會發生什麼?一切都變得岌岌可危。」
墮胎與女權運動緊密相連 生育自由讓女性有更多選擇
生育自由是1960至1970年代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的主張之一,許多女性投入運動,爭取不受性別歧視的權利。1963至1973年間,女性取得豐碩進展,例如男女同酬的權利、避孕的權利,1972年的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Title IX)保障不分性別的受教權,以及隔年羅伊訴韋德案讓墮胎終於受憲法保障。在那個年代,許多自認女性主義者的女性多半曾非法墮胎,或認識墮過胎的人。斯泰納姆就說,她三十幾歲的時候曾參加一場「墮胎告白會議」,這也是她從新聞轉向運動的契機——她終於能夠吐露自己也墮過胎。
Gloria Steinem: Businesses will only take action on abortion rights if forced https://t.co/Z0pxQ3fPAR
— TrendRadars (@RadarsTrend) June 28, 2022
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Francisco)醫學院的社會學家喬芙(Carole Joffe)教授墮胎史,她指出:「在這個國家,墮胎和女權運動緊密相連。隨著避孕手段進步,合法墮胎意味著女性可以在享受與異性發生性行為的同時,也活躍於公共生活,墮胎在過去50年間大大地改變了女性的地位。」喬芙說在最高法院的判決之後,包括她在內的許多女性都覺得避孕權也有危險,她認為這件事「難以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