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事件延燒數月,不僅重創台灣大學領頭羊地位,更讓台灣內爆逼近臨界點,台大與教育部雙方都受重傷,發展至今只剩下下列三項解決方案:
1. 教育部依台大臨時校務會議決議,同意儘速發給管中閔校長聘書。
2.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教授主動拒絕就任台大校長,或促請台大遴委會重啟遴選程序。
3. 台大或管中閔教授上法院尋求救濟,並透過法律解決爭議。
前二種解決方案被採用的可能性不高,除非雙方都能領略所羅門王的智慧,展現「真媽媽」的胸懷,放棄爭議,保全台大,保全台灣高教。但想要倚仗「權力傲慢」的教育部同意頒發管中閔校長聘書是緣木求魚,而要求「任他強橫,依舊清風拂山,明月映江」的管中閔教授主動拒絕就任台大校長,則是強人所難,對當事人也不公平。最後是採取第三途徑,也是最差的解決方法,曠日廢時,卻似乎是最不得不的選擇。誠如法務部長邱太三所說,「大學法」如果對校長遴聘規範得不清楚而有爭議,就應至法院尋求解決之道。況且當事人本來就有權利透過法律尋求救濟。
遴選伊始,引頸企盼由幾位豪儒俊彥的候選人中,終能競擇出具備國際學術地位與聲望,有魄力及遠大願景的校長,帶領台大躋身世界級大學行列,遴選結果的發展真是始料未及。
遴選爭議延燒數月無法止熄,個人以為教育部應負大部分責任。在爭議發生之初,無法當機立斷,明確指出任何校長遴選過程的瑕疵,也不敢正面主張教育部對國立大學新任校長有絕對的聘任權,失去主導先機,以致一發不可收拾。
此外,從「卡管」到「拔管」,訴求內容渾沌,一日數變,從獨董揭露、利益迴避、論文抄襲、到違法兼職、兼課等指陳,不是查無實證,就是小題大做,尤其是幾乎舉一政府之力,大張旗鼓召開跨部會議,咄咄追查管中閔是否違法赴中國兼課,結果查無明確證據,最後又落回台哥大獨董以及利益迴避的議題上,白白耗費三個多月的時間。
這樣的作為讓大部分台大師生以及民眾對「卡管」有先射箭再畫靶,羅織罪名的不良印象,也使得整個爭議事件越演越烈,不僅引發政治角力,更讓台灣社會嚴重撕裂,讓許多社會賢達擔憂這場爭議很有可能會拖垮整個台大與高教體系。
教育是百年大計,是國家未來競爭力的指標,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不應再耗時延宕,影響台灣高教的整體發展,更不該在爭議論述過程中,法治與程序問責被誤用與濫用,走向民主衰敗。台灣在民主實踐的過程中,應不斷的反省、學習與再調整,避免雙方各持己見並無限上綱據以力爭,衍成雙輸的難解僵局,著實具現法蘭西斯.福山 (Francis Fukuyama) 所謂的民主政治崩壞(political decay)的慘烈。
檢視現況,台大以「大學自治」、「大學自主」為訴求,希望獨立自主遴選出自己的校長,而教育部則主張對公立大學校長有聘用及准駁的權力。此爭執事件雖然賠上昂貴的社會成本,但如果可以藉此機會釐清大學自主的範圍,檢討過去制度的缺漏,修訂合宜的大學校長遴委會組成及遴選制度,完備教師兼任獨董及產學合作辦法,以及訂定明確的兼職兼課相關規定,讓程序更清楚週延,便也算是一件正向彌補。
政府的責任就是解決問題,而非製造問題。二年前蔡英文總統擘畫其治國理念時,宣示民進黨執政將是一個「史上最會溝通的政府」,會以「謙卑、謙卑、再謙卑」的態度傾聽人民的聲音。針對台大校長遴選的爭議,誠摯的希望蔡政府能一本初衷以謙卑及智慧來化解僵局。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系特聘教授。本文原刊《筆震》論壇,援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