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關於「勞退自選」的呼聲愈來愈高,尤其眼看今年基金績效慘烈,許多勞工都希望「自己的退休金自己決定」。順著這個思路想下去,或許另一項更為迫切的議題同樣值得大家重視:不幸罹癌的勞工,可不可以提前請領勞退新制退休金?
台灣「癌症時鐘」年年快轉,而且沒人可以免於罹癌的威脅,只是不知道病魔何時找上門。根據國健署最新統計,2019年平均每4分20秒就有1人罹癌,比起2018年快轉11秒,更較2002年快轉3分55秒。
有位民眾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法,希望開放讓未滿60歲的初次罹癌者,在確診後自行選擇是否提前請領個人歷年累積退休金專戶內的存款,以此支應日常所需的治療及生活開銷。
提案人Ruby說明,從最新數據來看,癌症發生年紀中位數約64歲,新增的12萬1,254罹癌病患中,60歲以下的人占了將近一半。隨著環境汙染、食安問題以及生活壓力遽增,「癌症年輕化」已經成為不容忽視的趨勢,平均每10位癌症病患,就有1位是年齡介於20至44歲、「上有老、下有小」的青壯年。(延伸閱讀:醫療險你買實支實付?還是日額型?理財顧問:雞蛋別放同個籃子)
Ruby表示,癌症治療道阻且長,每個人適用的方式不盡相同,健保也不見得會有給付,每年療程所需費用至少50萬元起跳,如果是更罕見的癌症或需要新型藥物治療技術,每年「續命費」上看100、200萬元,這還不包括營養品、看護、租金、房貸、孝親費、子女安養費以及日常生活開銷,甚至因為病況被迫中斷工作,在失去經濟來源的困境下,壓垮的不只是一個人,而是整個家庭。(延伸閱讀:保了醫療險就萬無一失?除了實支實付,申請「分段理賠」才能讓你安心養病!)
提前請領退休金 不會影響他人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會把勞退、勞保混為一談,但這其實是兩種不同的制度,既不會互相影響,也沒有替代性。勞退新制是由雇主按月幫勞工提繳不得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這筆錢存在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本人,年滿60歲時可向勞保局請領。
Ruby強調,這筆錢本來就是勞工的退休金,提前請領並不會影響其他民眾權益,也和大家擔憂的「勞保破產」沒有關係,雖然比起醫療費用不過是杯水車薪,但至少可以稍解燃眉之急,否則等到60歲才能領出來,撐不過去的只能變成「遺產」留給家人,到時候也沒什麼意義了。
根據規定,公民提案60天內達到5000份附議後,權責機關必須在2個月內具體答覆。截至昨(10)日,這項提案獲得1478人附議,在7月24日前還需要3522人附議才能成案。Ruby表示,即便最後無法通過門檻,她也會持續推廣,希望喚起更多人關注相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