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兩本乎比對完成的論文,有必要花兩個月嗎?從學術獨立不受政治干擾的角度,兩個月容或太長,但兩天肯定不夠;第一,比對論文的記者會,一在國民黨二在新黨,比對表格抄襲的則在時代力量,堂堂大學,豈可隨便在野黨說抄襲就是抄襲?對比二0二0年國民黨高雄市長李眉蓁論文抄襲案,雖然她在黃金七十二小時之內就宣布放棄碩士學位,但中山大學還是花了一個月召開兩次審定會才決議撤銷其學位,再隔兩個月後公告;換言之,兩所大學要再重新比對一次「以昭公信」亦不為過。
第二,林智堅比李眉蓁好命,兩本論文都有愛徒心切的指導教授,一說是把林智堅的數據給了另一位學生,一說是林智堅參與研究;就算是兩本論文皆抄襲,兩所大學要查的還有:一,民調數據可以相同,文字置換主角(一為林智堅一為蔡仁堅)後照搬不誤,算不算抄襲?二,如果是抄襲,到底是誰抄誰?撤銷學位非同小可,可不能弄錯對象,尤其另一位研究生是公務員(調查局幹員),進修有公費補助,若事涉抄襲,就算不撤其職,也不可能不反映在考評上;三,參與標案研究,碩士論文能不能照抄標案報告?或者標案報告能不能照抄發問卷研究生(林智堅)的論文?又是一個誰抄誰的問題;四,如果是研究生抄標案報告,撤銷其學位還是最簡單的,最多再追究智財權,萬一是標案報告抄研究生,或者教授默許研究生抄,該追究的是主持教授,除了中華大學,竹科和科技部都得有態度,儘管該教授號稱已經退休。
聞大人則懼之,莫怪政治欺凌學術
兩所大學的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要做的已經不只是靜態的論文內容再比對,既要當事人陳述,還要師生對質,生生對質,才能找到抄襲的「正主」,這才真叫「複雜」。兩個月時間,林智堅拿不出沒抄襲的論文,卻未必推不出揹鍋的「正主」,這是利卻也是弊,兩個月時間固可讓林智堅反覆聲言「選舉抹黑」,卻也足可讓信其抄襲者更信,因為他的指導教授是國安局長,另一位當事人還是調查員─基本隨便不能說話;至於另一本論文,竹科發文要追究智財權,那就看中華大學準備讓林智堅頂還是教授頂。
學術倫理在權力面前,還有多少傲骨?台大校友前立委郭正亮直指台大教授人人推拒出任審查委員,委員會可能根本組不起來,就算組成了,匿名投票還是會外洩,難講票投下去是否影響未來升等或申請科技部計畫等等;也是台大友前立委趙少康則要管中閔大破大立,「開放審查,全程直播」,這不是審查論文,而是審查教授們了。
但不論組不成審查會,或全程直播都是笑話,論文審查委員會不是政論節目,審查委員不是網紅,論文是否抄襲更非網民在直播過程中按讚或倒讚可以決定,匿名投票是為排除外界干預,一旦做成決議就該詳述理由對外公開─包括不同意見書,而每一位委員都應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即使立論公諸於眾都不畏懼,若身為最高學府的教授,連認定論文是否抄襲都要偷偷摸摸不敢見人,莫怪政治欺凌學術習以為常,孟子云「說大人,則藐之」,台大教授連「大人」都還沒見到,僅僅是「聞大人」就躲之避之畏懼之,不必等到認定林智堅是否抄襲,台大校譽早就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