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幫蔡政府作了最佳的特寫!也幫蔡清祥、邢泰釗、莊榮松及洪信旭旗下惡檢作了註腳。「惡」字可形容「不善、粗劣、討厭」等,筆者見司法惡行,當揭發其惡,以供公評暨誡世。
「檢方職責應是保護人民,但如實質虐民及危害人民權益,該怎辦?」當檢方上級只會作秀,檢察官涉及濫權而無法可管,司法真相充滿掩蓋及醜惡,蔡政府所談司法改革何止是失敗,更是表面精美包裝內充滿污血及虐害實情。謹以本文,公開質問蔡清祥及雄檢,並請國人客觀公評。
對《食安案》黑心商人 雄檢「頻頻」緩起訴
雄檢近期有幾則重要司法新聞,請觀察第一則緩起訴。2022/07/06媒體報導,雄檢「再次」對《黑心食品案》作成緩起訴處分,讀者或認為「之前談過了呀。」筆者先整理如下:
2022年7月,該案為高雄地區某商家進口日本零食因疫情滯銷,重製「保存期限標籤」標示貼上賣給多家下游廠商與糖尿病服務中心,該案經查獲共銷毀1550公斤過期食品,檢方考量3人無前科及犯後態度良好,依《食安法》將3人處分緩起訴並向公庫支付台幣100萬元。請看,又是這句「僅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坦承犯行」,筆者真是苦笑,雄檢對此類《食安法》消費者重大案件總是大發慈悲,先前「過期火鍋湯底案」也是科處作成緩起訴並支付320萬元。(詳拙文:從《咒》看食安危害及民怨—血淋淋的司法改革失敗)
內行看門道,司法獒犬洪信旭今年5月20日接篆,該案是「洪檢長上任後,由檢察官作成」,莊榮松任內《食安案》於今年3月緩起訴並罰320萬(銷毀2萬3575公斤過期食品),請觀察「被消費者吃掉的過期食品,到底有多少?」
筆者公開質問蔡清祥、邢泰釗、莊榮松、洪信旭:
1.「重大食安案(黑心食品)」是否對消費者權益有嚴重影響?
2.《食安案件》全國檢察署如何辦案,請問「食安案件之『已』起訴、審判」統計資料為何?
3.雄檢該二案為何作成緩起訴、僅命被告向國庫支付?(比對例如:橋檢查緝過期食品、過期米供給社福團體及身障者飲食)
4.檢方長年偵辦「過期食品、黑心食品」,對此是否常態均作成「緩起訴處分?」請統計「全國個案、黑心食品(數量)、向國庫支付金額?」公開向國人報告。
坑害消費者的黑心商人 雄檢每次都講「一時失慮?」
觀察「前揭整理表格4案」,檢方頻頻作秀查緝「過期食品、過期原料」等等,嗣新聞報導一過,除少數報導出來,搞半天靜悄悄的緩起訴?雄檢對《食安案》特別寬容或縱容,乃至該合理懷疑包庇嗎?筆者順便請教市長陳其邁,您身為行政首長,讓大高雄市民及老弱婦孺飲食過期食品,請看看「橋檢過期米、雄檢過期奶精、黑心火鍋湯底及過期零食」,您看得下去?
雄檢可是大方的對被告《緩起訴》罰錢了事,天知道有多少《黑心食品案件》「隱藏在角落」。雄檢「惡檢」變相鼓勵「黑心商人」坑害消費者大賺黑心錢,惡檢還大談這些被告們「一時失慮、致罹刑章?」往後黑心商人均有樣學樣,用人頭公司繼續販售黑心商品、賺暴利殘害消費者,讓老弱婦孺們持續飲食黑心食品,雄檢檢察官功不可沒。
過期零食該案「被告還銷售給糖尿病中心?」(懇請看三次好嗎!)筆者不清楚該案是雄檢「哪位檢察官大人」作成緩起訴,誰作成都一樣,包含先前之逾期奶精案(2.5公噸、查扣8441公斤)、黑心火鍋湯底案(緩起訴、罰320萬),筆者直接究責蔡清祥、邢某、莊某及洪信旭,請問旗下這些若不是惡檢,那是什麼?這些檢方愧對高雄消費者及老弱婦孺們!「蔡邢莊某大官」若來高雄作秀表演,我等草民內心只想學電影《九品芝麻官》對汝等丟擲雞蛋!
847瓶尿液檢驗「全部陰性」!公開打臉法務部
「847瓶尿液毒品檢驗報告,全部陰性!」看了有沒有很震撼?2022/7/13「法務部發表司法聯盟鏈記者會」羅秉成致詞講:「證據案件是生命!」當雄檢K他命都可以搞成「海洛因(一級毒品)」起訴,以及一大票「毒品檢驗報告整批出包」,對「二、三級毒品(Pentylone、Eutylone)」傻傻搞不清楚,推給「高醫檢驗出錯」,筆者體諒,但大量冤案已經構成。(詳拙文:冤案一籮筐?淺談檢方K他命誤認海洛因案)
請問:「847瓶驗尿全部陰性案?」這可是「公家機關(監所)醫檢師」檢驗報告,可信賴吧?依照2022/05/05媒體報導,該案高雄女監收容人尿液檢驗全部陰性,曠古鑠今,真該表彰監所管理大功,必然是今上德行感召,上表讚嘆功德;但一經複查檢驗,其中含有陽性反應,公職醫檢師溫女對847瓶均「未開封檢驗尿液」,全部勾選、蓋印「陰性」,處理欄位蓋「無須複驗!」筆者這次直接一起打臉,看看法務部敢回應什麼,談人權保障?這種假證據有什麼用?跟前述毒品冤案一起觀察,證據真假完全顛倒,信任法務部及檢方、相信蔡政府的司法改革及廉能大有為政府?羅秉成發言人「您是矇著臉講,證據是案件生命嗎?」還是除了想當法務部長,更想更上一層樓當司法院秘書長,學學心中無鬼的呂O郎?嗚呼哀哉。
殘酷真相:凡我族類,罰錢了事,非我族類,雖遠必誅!
請看雄檢第二則緩起訴。令人震驚的在這裡,雄檢偵辦此案對「被告(溫女)緩起訴!只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真是令人目瞪口呆,理由略如:「這僅是監所管理,未影響…。」該案未經審理,雄檢「暗槓自寫理由」,外人不得而知,筆者心想,雄檢慈悲無比,愛屋及烏,若要寫「緩起訴理由恐怕天下第一?」以此類推,天下必然太平,凡我族類,罰錢了事,非我族類,雖遠必誅,必然想盡辦法「羅織」罪名耶?
莫說筆者胡言,雄檢嚴苛虐待老弱,例如:不傳喚遊民到庭(剝奪到庭抗辯權),又如先前舉例,有重度身障者(無前科)求職,將提款卡給詐騙集團,發覺被騙十天左右主動向郵局停卡,詐騙金額二筆共台幣4600元,該案雄檢用《洗錢防制法》起訴,雄院一審判刑暨不得易科罰金。
筆者不多評論重度身障者求職案,但該被告確實無前科及主動向郵局停卡,請讀者自行判斷,一位「重度身障者、無前科,金額共4600元」,雄檢怎不講「一時失慮?」比對《黑心食品、食安案件》,黑心商人大賺暴利,黑心食品被大量消費者吃下去,然後雄檢慈悲講:「一時失慮,對黑心商人緩起訴及罰錢了事,結案!」
自稱公開透明、實際錯謬出包的法務部
筆者請問蔡清祥、邢泰釗、莊榮松(雄檢任內)、洪信旭及羅秉成:
1.「請問檢方,溫女瀆職(847瓶尿液全部未驗,全部陰性)嚴重否?雄檢檢察官作成緩起訴,檢方上官們均認同?」
2.又請問「羅秉成」:此種「雄檢一再出包,含逆向操作的847瓶毒品檢驗報告,全部陰性」?您信賴《公開透明的法務部》這種檢驗報告?
哀哉!真正問題出在人,成日作秀,靜心觀察怎會不清楚這些表象哪裡出問題?「847瓶尿液檢驗一次勾陰性」,見微知著,天知道已偷懶幾次了?蔡清祥應該只會跳針說個案。那攸關《毒品證據》檢驗,短期之內「3種抽象類型的個案(誤認海洛因、Eutylone、溫女)」,都是檢驗報告明顯錯誤,法務部、檢察署、檢察官等完全沒責任?之前調查局被爆螺絲鬆了,檢方恐怕是因為蔡部長愛作秀、邢總長成天編書、拍微電影及作秀大談「尋找正義(Doing Justice)」,螺絲鬆到卡不上了吧?難怪蔡清祥大讚邢泰釗講「皇華檢察、風華正茂?」
筆者實在看不下去,直接質問:「雄檢之惡檢何人?敢分別對《食安案》緩起訴320萬、100萬,對黑心商人慈悲為懷、倡言柔性司法,實質上欺凌老弱婦孺!更對監所847瓶未驗尿之瀆職者直接緩起訴,兩位皇華檢察上官只會拼命鼓掌是吧!蔡邢兩位寧不羞愧?」惡檢對《食安案》既然敢一再緩起訴,卻要人民「信賴檢方,信任公開透明的法務部?」筆者一陣感慨。
驚恐的結論:蔡政府惡檢實相,有錢人及自己人?
惡檢講:「黑心商人一時失慮、溫女瀆職(未驗847瓶尿液)不影響?」當民怨沖天,人民被坑害,蔡英文您出來評評理!《食安案》讓民眾吃過期食品,惡檢縱容黑心被告,用緩起訴「再三『教示』全台灣黑心商人『一時失慮』而已!」高雄地區真是黑心食品的聖地,雄檢當是販售黑心食品、黑心商人之友好典範,共同上演無本萬利,專坑老弱婦孺及虐害消費者身心,等抓到「再」緩起訴、罰錢就好?明示暗示,歡迎大家來高雄,共構美好《黑心食品之日常飲食及生活》。
邢某編書大談「檢方兩種身分,檢察官兼有『法律守護者、公益代表人』之雙重性格,一張舊稿足足講了14年。」成天頒獎、比讚笑嘻嘻,暢談檢方獨立、柔性司法善待被告?這是讓牟利黑心食品商人,拼命坑害老弱婦孺嗎?蔡清祥大讚「邢奇才、邢留情」、王俊力執掌調查局、莊榮松(邢泰釗2.0版)坐火箭高升廉政署長、司法獒犬洪信旭掌雄檢,就看以上諸位,誰敢回應筆者!每次都講僅僅是「個案」,或跳針講「尊重個案檢察官辦案、檢察獨立。」雄檢也「特多」惡檢個案了吧?改天筆者再列個表格《細說雄檢》。
回到「有錢判生,無錢判死!」請觀察本文兩則雄檢《緩起訴處分》,真實內容是什麼?一則是「有錢」(罰錢),一則是「自己人」(監所),緩起訴處分內容,或各自解讀,或隨便寫寫,看看惡檢對黑心商人講:「一時失慮」之關鍵24K金句,閃閃發光,鑠法薪傳,其緩起訴理由正氣凜然,落實保障被告人權!檢方溫暖如春風,人民有沒有發自內心的寒顫呢?(本文筆者文責自負,謹此聲明)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