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的案件下週進行案件管理聆訊。屆時將不設陪審團,由三名指定法官審理。另一起港版國安法案件「民主派初選案」,黃之鋒、戴耀廷等29名被告表明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其餘18名被告不認罪,交付高等法院審訊。據了解,該案由於「涉外因素」同樣不設陪審團。有學者質疑,港府擔心陪審團會左右裁決,才把兩起案件交予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三家《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8月22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換句話說,不會有陪審團.
2020年7月,香港民主派為立法會選舉舉行初選,近61萬名選民投票。其後警方以違反國安法為由拘捕參與初選的數十名人士,並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其中47人。
黃之鋒戴耀廷等表示認罪
8月18日,綜合早前多次聆訊,47名被告中有29人表明會承認控罪,將交付高等法院判刑。認罪的被告包括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等人。
其餘18名被告不認罪,將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
全部47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按計劃在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濫用職權,蓄意不履行職責,控制議會,癱瘓政府運作,迫使行政長官辭職。
與黎智英案一樣,香港律政司指示初選案不設陪審團,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據了解,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提出,案件具有「涉外因素」。
根據「港版國安法」第46條,律政司司長可基於保護國家機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者保障陪審員和家人人身安全等理由,發出證書,指示審訊毋須陪審團。證書發出後,高院應當在無陪審團下審訊,並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
不設陪審團唐英傑被判囚九年
去年7月,第一起港版國安法案件宣判,被告唐英傑因為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判囚九年。該案不設陪審團的原因,包括涉及陪審員安全和妨礙司法公義,但並未提及「涉外因素」。
接受美國之音採訪的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表示,他對於所謂的「涉外因素」感到費解。
鍾劍華說:「民主派初選基本上是民主黨等民主派政黨和其他本土派組織協調的選舉。整個過程當中我看不到有任何『涉外因素』。當然,在初選過程當中,有個別在香港生活多年的(外籍)律師和大律師曾提供意見,但『涉及外國勢力』的說法完全是子虛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