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志觀點:林智堅與許淑華的論文危機處理

2022-08-22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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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因論文抄襲爭議退選後,論文風暴波及朝野。(蔡親傑攝)

林智堅因論文抄襲爭議退選後,論文風暴波及朝野。(蔡親傑攝)

國內政壇論文門風波持續延燒,民進黨前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被臺灣大學認定抄襲確定,遭撤銷國發所法學碩士學位後,民進黨隨即丟出國民黨南投縣長參選人、立委許淑華逢甲大學碩士論文有抄襲之嫌,要求許要比照林智堅,公開說明獲取學位的過程,包括論文撰寫時序、與教授的討論過程,以及論文是否親自撰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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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接連被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媒體人指控,其所撰寫的中華大學及臺灣大學的兩本碩論有抄襲竹科報告及他人論文與之嫌,因林智堅極力營造「五星市長」、「政績斐然」人設,加上蔡英文總統力排眾議,強力徵召林為桃園市長參選人,因此對林涉嫌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各界紛紛以高標準檢視。

相似度不等於抄襲。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雖然便利快速,但只顯示論文與系統中現有資料庫之相似比例,不論Symskan和Turnitin都存在一些盲點,文獻庫(content pool)的完備程度,例如相似度來源會重複計算,另論文的合理引用(fair use)行為會計入相似比例,也會產生實際上有抄襲,但系統沒有資料可供比對,還有圖片無法比對等的弊病,這些都需要專業的教授全文檢視,逐章逐句人工比對,決定剔除或加入那些文獻來源,重新計算相似比例。依規定,有適當引註或註明者,即便相似比例高,應不屬於違反學術倫理之情形,不過相關個案需要原學校學術倫理審查會議的認定。

先談談林志堅與民進黨的危機處理。第一時間林未針對抄襲部分說明,而是拿出指導教授發出的聲明,證明碩士論文沒有抄襲;這犯了第一個錯誤,論文是否違反學術倫理,不是由其指導教授(關係人)認定。而後林多次召開記者會回應,是第二個錯誤;林的論文跟其他論文或報告相似度極高,也不代表是抄襲,外界沒有資格判定林的論文是否抄襲,林其實不必將論文拿出來任由外界公審,公開說明更不符合《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11點的保密規定。第三個錯誤是由他人代替回答論文疑慮,讓外界誤以為林無法說明清楚自己寫的論文。

以訴訟手段與政治力解決學術問題,是第四個錯誤,如同前立委黃國昌臉書貼文「臺大學倫會要做出撤銷學位的決定,必須跨越全體委員2/3的高門檻」。林智堅陣營選擇攻擊臺大社科院長及校長,圖謀否決臺大判定結果的正當性,導致林與民進黨淪為學術界與相信大學學術專業者的公敵。最後一個錯誤,就是林退出桃園市長選舉後發文,仍強調他的論文是被抹黑與攻擊,認為只是寫作上的瑕疵。一招錯,全盤皆輸。

反觀許淑華,她未尋求黨內同志出面力挺,第一時間發文請求畢業學校逢甲大學召開學術倫理審查會議,不管民進黨或其參選人如何呼籲,要求比照林智堅公開說明,許並沒有掉入民進黨設定的戰場,選擇回歸正確的法規審查機制,就算民進黨黨中央多次召開記者會批評,許也僅在臉書上回應,碩論自發表日起就開放電子檔及紙本,強調她會向學校解釋清楚,沒有必要向民進黨說明,同時質問民進黨,在她的論文判定合格後是不是應該道歉。簡單有力的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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