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數位中介服務法》立法引發管制言論自由爭議,時代力量立院黨團23日表示,網路錯假訊息的確需要新的法規治理,但政府不應輕率提出有嚴重侵害言論自由疑慮的法案,時力黨團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的相關疑慮舉行記者會,並嚴正質疑黨政高層干預廣電媒體執照如《鏡電視》的審查,更將黑手伸向網路言論自由。時力黨團副總召、立委陳椒華以《鏡電視》案為例,今年3月2日,《鏡電視》時任董事長陳建平在喜來登宴請民進黨前秘書長洪耀福跟他的助理,請洪耀福出面說明,「出席餐會談了什麼?」
陳椒華表示,有關《鏡電視》執照審議過程發生的黨政高層介入等諸多爭議,時力立委曾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多次質詢,也要求成立調閱小組,但很遺憾的,遭到執政的民進黨立委極力封殺。陳椒華也提出多篇媒體報導,強調報導內容清楚說明黨政高層介入,還有《鏡電視》以不實資訊欺瞞NCC,以及NCC主委陳耀祥護航,相關黨政高層應出面說清楚。
陳椒華:裴偉告訴大股東,已要府院給NCC壓力
陳椒華表示,無論是陳耀祥、洪耀福及行政院長蘇貞昌過去一再否認護航、施壓、介入《鏡電視》執照案,但並非如此。例如今年3月2日,《鏡電視》時任董事長陳建平為了答謝取得執照過程中洪耀福的協助,在喜來登宴請洪耀福跟他的助理。陳椒華呼籲洪耀福出面說明,出席這場餐會談了什麼?
陳椒華指出,2021年7月16日,《鏡電視》首任董事長裴偉用Line告訴大股東,已經要總統府跟行政院給NCC壓力;2021年12月17日,《鏡電視》召開股東會,裴偉跟股東說,蘇貞昌找了陳耀祥,明確要求陳耀祥用很快速度讓《鏡電視》取得執照,說已經有安排,「叫我們放心」;2022年1月19日,NCC正式審查《鏡電視》執照案當天,審查會議尚未結束,裴偉就通知大股東,NCC委員跟他講「投票5:2通過」、「目前整理附款」。陳椒華質疑,會議未結束,為何裴偉竟然就已經得知會議結論,可以如此明確通知公司股東?陳椒華呼籲蘇貞昌及洪耀福應出面說清楚,別躲在NCC背後施壓,介入《鏡電視》執照案卻不敢承認。
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NCC這次推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中,只要主管機關認定某個言論是謠言,且有違法之嫌,平台業者就必須配合加註警示,還要求如果主管機關提出「緊急資訊限制令」聲請,法院就要在48小時內裁定。請問總統蔡英文,賦予主管機關這麼大的權限,難道不是獨斷限制網路活動嗎?
邱顯智認為,NCC雖然聲稱這些爭議法條參考歐盟和英國,但實際來看,歐盟其實是要求網路影音平台提供有效措施,協助使用者進行媒體識讀,幫使用者了解什麼訊息更有可信度和品質,不是強制業者照政府要求加註警示;至於英國的《網路安全法》草案,也沒要求法院要在48小時內就裁定網路內容是否下架,對於資訊限制令的條件,也比NCC版本明確且嚴格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