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失明被控詐領保險金,要關1年2個月、返還500萬元「犯罪所得」?今(14)日前手球國手陳敬鎧被控詐保案於高雄地檢署進行刑事執行庭,若繳不出所謂「犯罪所得」的500多萬元保險金,便隨時可能被載上車子送去坐牢。
「家人很擔心, 我也非常緊張,不知道下一步怎麼辦......」記者會上,陳敬鎧表示這段日子來內心有很多不舒服,只能一直說服自己會沒事,希望檢察官給他機會,也說:「我必須堅強起來,必須為我的官司繼續努力下去。」
日前民間司改會聲明「如果堅持要將陳敬鎧送監執行,無非是眼睜睜看著冤獄發生,籲請高雄地檢署准予暫緩執行」,今日也在高檢署前召開記者會呼籲爭議案件應暫緩執行,而下午近3時,陳敬鎧與義務律師團步出法庭,檢察官同意暫緩,陳敬鎧對此表示:「謝謝大家關心,謝謝檢察官給我這個機會,謝謝......」
司改會:此案有冤!CVI患者常被認為是在「裝瞎」,陳敬鎧重建的生活即將面臨牢獄之災
民間司改會表示,陳敬鎧於2009年因車禍成為視覺皮質損傷(Cortical Visual Impairment,簡稱CVI)患者,因大腦受損、視覺傳導功能受損而喪失視力,審判過程也有多位專家提出陳敬鎧視力在「萬國視力0.01以下」的科學鑑定與專業意見。
車禍後,原本視力正常的陳敬鎧成為後天失明者,近10年來一步步重建生活、現在也靠按摩維生,只是被控「裝瞎詐保」後,陳敬鎧重建的生活即將面臨牢獄之災。
司改會指出,CVI患者常被認為是在「裝瞎」,而審判過程中,法院也以陳敬鎧還能寫字、丟飛盤等認定陳敬鎧視力正常、向保險公司申請500多萬元理賠為「詐保」,判刑1年2個月。
儘管此案高度有冤,目前義務律師團已提起再審、也有監察委員介入,日前高檢署仍發出「執行命令」,要求陳敬鎧在6月14日以前繳清「犯罪所得」500多萬元,否則不得易科罰金,可即刻入監執行。
11日司改會與立委吳玉琴、王榮璋、黃國書、鍾孔炤等召開記者會,盼高雄地檢署重視本案有冤,能夠准予暫緩執行。
高檢要求須先返還「犯罪所得」,否則不得易科罰金 視障律師:陳跟刻意詐保的詐欺犯不一樣!
而今日刑事執行庭前,民間司改會律師黃盈嘉指出,陳敬鎧遭判1年2個月,原可折算為一天1000元易科罰金,然而目前檢察官強硬要求陳敬鎧必須先返還所謂「犯罪所得」的500多萬元保險金,否則不得選擇易科罰金,隨時可以入監執行——問題是,這500多萬元陳敬鎧幾乎都用在醫療上了,陳現在其實無法拿出這些錢。
法扶基金會專職律師李秉宏表示,法律上規定,判決若是易科罰金,除非有「難收矯治之效」者,原則上都要允許易科罰金,而陳敬鎧是個中途失明重建的小老百姓、靠按摩維生,跟刻意詐保的「詐欺犯」不一樣,並沒有「難收矯治之效」的狀況。
對於陳敬鎧入監服刑一事,同為視障者的李秉宏擔憂,目前台灣的監獄沒有為視障者做適當設施,視障者來到陌生封閉不友善的環境,不僅「日子不是很好過」,一個中途失明者出了監獄怎麼重返社會、還有沒有辦法像進監獄前有一樣的謀生能力,這有很大的疑問。
李秉宏強調,陳敬鎧碰上的是一個「冤案」,目前律師團已經提起再審,案子很多爭議的,既然有爭議,希望檢察官暫緩執行。義務律師之一簡凱倫也說,不希望在案件很大爭議的情況下讓一個年輕人入監執行,「這是他一輩子很難抹掉的傷痛。」
今日下午檢察官准允暫緩執行,簡凱倫首先表示「非常開心能帶著敬鎧一起走出來」,也說明檢察官暫緩執行的理由主要為:「民事案件還在進行,相關訴訟還未確定、民事還在訴訟中,如果執行的話會有問題,就暫緩執行。」
對於暫緩執行,陳敬鎧簡單表示「謝謝大家關心,謝謝檢察官給我這個機會,謝謝 」,而司改會聲明,將持續為本案爭取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