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東港的櫻花蝦產銷班,班員多達105條船,卻是紀律嚴明,不僅建立公開拍賣制度,將櫻花蝦價格提升數十倍,更制定嚴格公約,嚴禁私賣和立約減少濫捕情形,才能拉回櫻花蝦資源永續利用的平衡。產業背後的重要推手,就是東港區漁會秘書鄭福山。(延伸閱讀:台灣漁民只會濫捕?錯!東港漁會百艘船堅持櫻花蝦公開拍賣,連日本同業也來學)
漁獲量偏低就自主休漁,保護漁業資源
鄭福山強調,產銷班能成功的前提,第一是價格提升、大家有賺到錢,第二是必須保證漁民團結,嚴格禁止偷賣。「東港是個小地方,大家都是親戚朋友,當時要立定規矩,絕對不能破例,大家都在觀望。」鄭福山露出斬釘截鐵的殺氣說,「我的角色就是確保公約嚴格執行,一旦有人偷賣,我一定處理絕不寬貸。」
產銷班會定期開會,如果有漁民回報漁獲量偏低,或者根本抓不到,即使是非禁捕期,產銷班也會強制休漁,藉以保護櫻花蝦資源,「違者重罰。」
產銷班開始運作後,因為制度相當嚴格,有部分漁船長醞釀要退出產銷班,自行運作。鄭福山跟主要幹部達成內部決議,「我們告訴中間商,一旦收購非產銷班的蝦,我們產銷班將集體抵制。漁民對承銷商沒有約束力,但是我們有權力拒賣。」強而有力的方式,避免了產銷班的分裂。
鄭福山也發現,必須尋求公權力進入才能建立制度,他想辦法通過水產試驗所認證漁業資源經營成效,取得屏東縣政府制定專屬漁業區,授予東港漁會櫻花蝦捕撈特許資格。從此確立制度,漁民必須加入櫻花蝦產銷班,在漁業執照上加註櫻花蝦特許捕撈,才能正式作業。(延伸閱讀:吃魩仔魚是罪過嗎?專家解釋:它不是「數百種魚類的幼苗」,但要避免過度捕撈)
力抗承銷商的「無限期休漁」事件,漁民贏得發球權
新制度不斷推升櫻花蝦價格,造成中間商利益減少,生產者與收購商的關係越來越緊張。「有一次,漁船都陸續進港了,整個碼頭排滿櫻花蝦,但是這些承銷商大戶突然集體走人,罷市、罷買。所有漁船長都六神無主,問怎麼辦?我一看幾乎快昏頭了,最不想見到的事情終於發生了。」
「這是遲早必須面對的問題,」鄭福山把所有沒走掉的小戶承銷人,拉進來屋內商量。「我以優惠方式,拜託大家能買多少就買多少,如果沒有錢,我想辦法借給你。就這樣,當天碼頭所有蝦子賣光光。」
然而到隔天,罷市的承銷人繼續施壓給持續交易的承銷人,讓小加工廠也不敢再進場買蝦。「既然買方這麼強勢,我們只好採取更強力的措施。」鄭福山與產銷班幹部決議,全部的拖網捕蝦船展開無限期休漁,禁止任何一條船出海。「整整40幾天,一百多船鎖在港內,沒有一條船敢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