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訴訟輔導:視訊服務期間及方式
法院是公家機關,所以當然有上班時間,因此視訊訴訟輔導不可能24小時(請預防詐騙),而民眾較關心是時間為何?答案是:「上班日的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準此,中午應該是休息時間,但比對各地法院服務中心,中午時間並不打烊,此點或提醒司法院注意一下,可能是考慮行政端(例如區公所休息時間)之故,是否雙方討論後略作調整。
至於「視訊服務怎申請?」一種是到區公所等服務據點「現場抽號」(也可能當日已滿?),另一種則是「打電話預約」,此部分請洽各地據點(筆者一邊寫一邊笑,感覺好像在當手機的客服人員),而提醒記得預約排定時間後,「當日仍要到現場」。
懇請善用各種法律服務資源
筆者舉大高雄地區為例,高雄高分院官網《訴訟輔導科》有個不錯之整理,其中提到:「為擴大保障民眾之司法權益,本院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合作,增設『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由駐點律師免費提供民眾法律解答,自(民國)111年8月2日起,在本院民事第一協商室每週二、三、四上午9時至12時,受理現場報名登記,當日限6名,額滿為止。」也請高雄地區民眾們善加利用。
另外,高雄地院新院長甫於6月底交接,新任院長為蔡國卿,當日監交人為雄高分院長莊秋桃(日前已退休)。蔡院長為司訓所27期結業,1990年(民國79年)時曾任雄檢檢察官,院檢經驗豐富,爰期許蔡院長用心保障人權,落實司法為民。如觀察雄院、雄檢之司法行政,司法獒犬洪信旭為司訓所33期,期盼雄院及雄檢能有妥善之互動,但筆者也不樂見雄檢之各項嚴重問題,或他日再敍。
(註:觀察筆者歷年撰文,有時連「敬稱」都懶得用,「逕稱」蔡某、邢某、莊某、洪某,當再三見檢方歷年吹捧作秀及濫用檢察獨立,可見筆者內心之感慨,但依法論法,客觀正述,揚善斥惡,曲直自明,人民總是期盼司法清正,保障人權。)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