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此說成理,那些風靡全台、收視群可能超越世足賽的韓劇、陸劇,是不是也有理由要「政府出面」取得播放權,再讓各頻道、系統業者播放,以「保障全台愛好者收視權益」?
CBIT引台北市長參選人丁守中及部份學者的說法,指稱愛爾達背後是中華電信,所以是用「全民資產」去高價搶標取得轉播權,再排擠其它業者;很遺憾政客的無知與民粹,更遺憾的是看到一個商業界的民間企業協會,竟然使用這麼多政治、民粹語言論事,毫無專業、拋棄正常商業思維。
以企業法人觀點來看,中華電信就是一家獨立的公司,要求其子公司高價取得的轉播權,免費給其它業者賺錢謀利,CBIT竟有臉作此要求,讓人訝異而不解;更何況,別忘了中華電信官股約4成,是一家上市公司,不是早年百分之百政府單位的「電信局」,如果這樣作,大概民間股東是可以告死中華電的經營階層。
至於說由政府取得轉播權才能「落實政府發展全民體育之政策」,這頂大帽子就戴得非常可笑,政府拿這筆錢去作好基層體育體系,一定比讓大家一起看4年一次的「大秀」,對「發展全民體育」更有助益吧。
台灣有線電視經過數十年的兼併整合,每個地區的業者幾乎已是獨占地位,每個月就坐收月費,這是一個被視為「高流動現金收入」的產業。但在坐享厚利之餘,到底對一般民眾提供優質節目、推動數位匯流、提升用戶收視使用的方便性與可及性上,盡過多少努力?從CBIT有這個臉發出這個聲明,多少就可看出原因何在了吧。
不必多久,2年後又到了奧運季節,最晚4年後又有世足賽,我們等著看現在口口聲聲「保障民眾收視權益」的CBIT業者們,是再次等吃免費午餐,還是願意主動出擊、掏腰包爭取來「保障民眾收視權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