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四法快馬加鞭完成 勞資學界沒人看好

2015-04-0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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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加薪四法,勞工方面認為基本上是「芭樂票」,看得到吃不到。(余志偉攝)

對於加薪四法,勞工方面認為基本上是「芭樂票」,看得到吃不到。(余志偉攝)

國民黨團強打的「加薪四法」終於在3月底全數完成初審,在薪資凍漲15年、年輕人普遍低薪的台灣社會,一提起加薪應是舉國歡騰、普天同慶才對,但實際上,除了企業大老依舊哀哀叫高喊「共產主義」以外,勞工也不見得多開心,多半認為該法案是宣示性質,「看得到吃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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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在3月底力拚加薪四法,除去年10月便通過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9條之2外,又一口氣通過了《勞基法》第29條、《公司法》第235條之1及《工廠法》第40條等3項法案,加薪四法的共同之處,皆是透過法令鼓勵或要求公司將盈餘中的一定比例分給勞工,然而除了《勞基法》第29條有50萬到500萬的明確罰則外,其餘不是罰則過低,要不就是根本沒有罰則!

台灣的低薪早已不是新聞,就連撰寫《21世紀資本論》的法國經濟學家皮凱提在聽到台灣薪資水平後,都忍不住問「GDP跑哪去了?」而根據國發會的統計數據,台灣的實質薪資成長率從2000至2004年是-0.1%,2000至2007年則是0.2%,但到了2008年至2014年卻是-0.4%,「薪資15年來不增反減」的言論並非恐嚇。

學者這麼看:無法達成目標

然而,加薪四法以強制手段要求企業將盈餘分給員工真的是台灣低薪的解藥嗎?專家學者的答案也許是否定的。中研院院士朱敬一早在加薪四法初審通過前,便撰文寫出各種規避「加薪四法」強制分享盈餘的手段,包括「跨期閃躲法」、「勞務外包法」、……等,林林總總竟然共列出6項規避大法,顯示出企業可鑽的漏洞之多;在初審通過後,朱敬一再度於個人臉書寫下《為什麼別國都不會想到「加薪強制立法」?》,寫到在全球化之下,由於薪資都漲在工資低廉的地方,因此造成各國普遍薪資凍漲的現象;儘管政府鼓勵企業加薪值得肯定,但立法強制加薪已衝擊公司及股東「剩餘權請求者」的本質,朱寫道,「用一個解決不了問題的不負責任做法來回應民眾的期待,那就是民粹」。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則認為,強制公司分配盈餘的《勞基法》第29條是加薪四法中最可能幫助勞工分享公司利潤的,但他認為這終究只是「分紅」而非「加薪」,只在特定條件下分享利潤,而非常態性的提高薪資。如果真的想要提高薪資,還是必須透過「把餅做大」的產業轉型及員工透過工會由內部參與等方式才可能達成。

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良榮則擔憂,加薪四法可能導致雇主刻意壓低新聘人員薪資,通過試用期調薪以節稅等等,反而落得當初立意良善的「22k」政策、但反而拉低薪資的下場。他也表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減稅加薪的作法參考自日本,但日本薪資並未透過此法條明顯提升,對此作法也仍有許多檢討。林良榮認為,要提升勞工薪資須從基本面著手,包括提高基本工資、降低非典勞動人力使用及加強團體協商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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