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屆聯合國大會睽違兩年於紐約總部舉辦實體會議,各國領袖紛紛展開一般性辯論,針對各自關注的議題發表觀點立場,尤其兩年來世界局勢的變化,包括公共衛生、氣候變遷、人道危機和國家衝突等事件頻傳,也成為了影響人類安全與和平的重大挑戰。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Antonio Guterres)在開幕式致詞表示,全球地緣政治的分歧嚴重,不僅破壞民主制度的實施,也對聯合國運作造成極大的威脅,並對全球合作的各層面造成危害。
事實上,以維護世界和平為目標的聯合國遭受到許多批評,其中一項就是維和行動的成效不彰,包括美國、日本和德國等國家都呼籲安理會進行改革,尤其在動用否決權的限制,以及增加常任理事國的席次上,希望能制定出符合新世代的政策,彰顯聯合國維護世界和平的實質成效。
常任理事國的權力遊戲
目前,安理會由中、美、英、法、俄五國作為永久的常任理事國,這是在聯合國成立之初所制定的規章,同時也是最初成立聯合國的國家。常任理事國擁有安理會決議文的最終判決權,然而只要其中有一國家動用否決權,決議文便無法通過實施,因此真正能夠通過的決議文大多是符合五國的共同利益。
本質上,常任理事國的決議就是一場權力遊戲,並且分成民主陣營(英、美、法)和獨裁陣營(中、俄),兩個派別都有各自的擁護者。如此一來,攸關世界和平的決議便淪為意識形態的鬥爭角力,全球合作的建立便淪為政治利益的自私自利,甚至以「強權即是公理」來敷衍全球正義。
常任理事國為世界上有權有勢的強國,他們有能力主導聯合國的運作機制,甚至改變全球地緣政治的趨勢。然而,我們看到不是大國責任在他們身上的豐功偉業,而是世界和平離人類社會更加遙遠,人道悲劇時不時在世界各地發生,就連基本的生存問題都成為權力競爭的政治籌碼。
維護世界和平還是國家利益?
根據《聯合國憲章》的宗旨,以「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為目的,採取有效集體辦法,以防止且消除對於和平之威脅,制止侵略行為或其他和平之破壞」為原則,強調集體合作維護世界和平,以及對一切破壞和平的行為共同制止,這並非針對單一國家,而是聯合國成員之集體國家的共同規範。
目前,聯合國共有193個會員國,這些國家會透過聯合國來實踐各自的利益,儘管國際合作是聯合國設立的目的,只不過大國利益往往凌駕於小國權利之上,甚至犧牲小國的生存來換取更崇高的目標。
然而,世界和平是聯合國設立的核心宗旨,在面對世界各國的矛盾與團結時,有沒有辦法在分化的利益爭奪之中,將和平化作一切利益之上的公共利益,並且遵循以和平為首的普遍意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