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跟同學說搭公車遇上色狼,對方第一時間回問的是「他帥不帥」?服務性暴力受害者長達20年的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20年來看見一些被性侵的少女不知自己被強暴、看見法官質疑性侵受害者「是妳自己開門讓他進來的」、看見性騷擾受害者「自認倒楣」的無奈,而在高中時期,她也曾親身經歷性騷擾受害者感受「不被當一回事」的困境。
「有時候我聽人家受害事件,你不是關心他,你在想『他帥不帥』!我們高中擠公車常有人遇到公車色狼,同學問我有沒有碰過,我說當然有啊,然後她問我的第一個問題是:『對方帥不帥』?我說大概是30幾歲的年輕人,她就說:『妳怎麼那麼好,我都遇到老頭子!』」說起這段,王玥好的語氣有詫異、有氣惱、更深的是無奈。
鼓起勇氣說出痛苦 反而被檢視「夠不夠資格」
性騷擾、性侵害受害者的一大難題,是「開口」,鼓起勇氣說出痛苦未必能被同理,反而常被檢視「夠不夠資格」──種種痛苦,是王玥好20多年來天天都能看見的。「『尊重』兩個字說起來很抽象,但真的有那麼困難嗎?」王玥好一句質問,也點破台灣現有性教育說起來簡單、卻始終難以突破的關卡。
「算了,不要自找麻煩」旁人覺得是小事 讓性騷擾受害者說不出口
據衛福部統計,台灣每年性侵案件通報量破萬,性騷擾案件量卻僅有數百,例如2017年性侵通報案件有11,060件,性騷擾則為661件,雖然性騷擾通報量10多年來成長近3倍,但跟每年上萬件的性侵案件相比還是很少。這難道表示性侵比性騷擾還常發生?對於兩者通報量差異,王玥好分析,原因首先在法律處置上的差異。
王玥好指出,目前性侵案件是非告訴乃論,只要警政或相關單位知情就必須通報,通報後公權力就會介入調查,案件量自然多,但性騷擾是告訴乃論,一定是當事人要去舉報說「我碰上性騷擾了」才算,兩者強制力有差。
身邊的人都會說「不要自找麻煩」
至於性侵、性騷擾受害者求助的困難,王玥好指出,性侵受害者主要的擔憂是「怕別人用怎樣的眼光來看待我」,擔心污名化的問題;性騷擾相較之下污名化問題沒那麼嚴重,但當事人很容易覺得「算了」、「不要自找麻煩」,甚至連身邊的人都會說這是「小事」、「告不成」、「不要自找麻煩」。
「性騷擾跟性侵害的證據都不容易蒐集跟呈現,但在性騷擾的部份,有部份被害人會覺得那麼難收集那算了,例如自認『只是被摸』會更容易就放棄,有『不要自找麻煩』這樣的心態……甚至包括旁邊的人也會說這告不成、不要自找麻煩,這樣的情形可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