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蘭在報導事件和作出判斷時,充分意識到兩者將會引起爭議,而她也會受到指責,被認為在判斷引起諸多焦慮的這個時代中作出了傲慢的判斷。她在針對公眾對該書的討論而擬的簡略筆記中,把她意識到的情況跟她曾研究的今昔現象連繫起來,指出了為什麼自己在判斷上並無焦慮。「要良知發揮作用:要麼就是憑著宗教──這十分罕見──要麼就是憑著自負,甚至傲慢。如果在這些問題上你跟自己說:我有什麼資格做判斷?──你就迷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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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蘭的《紐約客》文章所引起的爭議持續了近三年,至今爭議仍若隱若現,儘管文章編集成書出版後至今已重印了不下二十次。自一九六三年以來,幾乎所有猶太人大屠殺的研究,都直接或間接碰觸到由這部著作引起的爭議和強烈情感。一九六○年代初期以來普遍採用的「猶太人大屠殺」(Holocaust)一詞,也標誌著歷史學家重新評估歐洲猶太人的命運,並發掘史料重新研究因艾希曼爭議所凸顯的猶太人抵抗運動。爭議也觸及了德國人對納粹主義的抵抗,德國歷史學家因此對抵抗行動的本質和範圍等令人困擾的問題展開研究。心理學家和社會學家嘗試探索鄂蘭所謂「邪惡的平庸」的相關現象。鄂蘭提到的審判納粹戰犯程序,以及「人道罪行」的法理基礎,也成為了法學理論家的課題。一九六九年編纂的一部有關艾希曼案的入門參考書,對於美國、以色列和歐洲汗牛充棟的相關出版品,也僅能觸及皮毛而已。艾希曼爭議變得如此廣為人知,以至於德國一部論文選集,書名就叫做《爭議》(Die Kontroverse)。
這樣漫長而複雜的爭議,並不全然是一本書造成的。《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這本書可能觸發了爭議,但爭議的形成還得看周邊的烘托因素。鄂蘭用「結晶」的比喻來解釋歷史元素怎樣結合起來,以及複雜的因子怎樣交錯成為繁複的因素。這個比喻也可用來解釋這種爭議的形成:首先是爭議的直接起因和反應的強烈程度完全不成比例,此外有多方面的微妙相互作用,分別出現在實質問題和表達風格之間,歷史問題和當代關注話題之間,以及政治因素和社會或心理因素之間。在所有對鄂蘭提出的批評之中,事實和詮釋的分界都十分模糊,即使在爭議最少的地方也很難劃定這條界線。鄂蘭的著作也很容易引起誤解,因為幾乎一開始就會碰上錯綜複雜的「背景資料」,縱橫交錯地帶出審訊的戲劇性一面。
鄂蘭的報導首先描述了耶路撒冷進行審訊的法庭,然後比較了要在這裡進行審判的人,哪些是為了達成公義,哪些是為總理本古里安和為以色列這個國家服務。前者包括了諸位法官, 後者則包括了檢察長霍斯納和他的職員;本古里安被描繪為一場作秀式審判的舞台經理。鄂蘭辯稱,檢察長把本案建立在「猶太人的苦難,而非艾希曼的所作所為」;而法官則嘗試依公義行事:對艾希曼的作為進行審判。接下來長長的一個段落包含了審訊前見於報紙和文宣冊子的引文,用以顯示本古里安藉這次審訊進行宣傳。在鄂蘭的報導刊出前,很多其他報導和研究也提到引起爭議的「背景」資料,但鄂蘭提到法庭裡上述兩類人的對立,沒有人像她一樣強調或那麼戲劇性地呈現出來。儘管很少人像鄂蘭一樣稱讚諸位法官,但還是有很多評論對審訊表示讚許,可是極少人提到本古里安審前的宣傳。尤其對猶太人讀者來說,鄂蘭全書開頭的論述是令人震驚的:她呈現在所有人眼前的,是對以色列那些廣受尊敬的領袖的嚴厲批判。鄂蘭的意圖是讚揚以色列司法界的公僕進行了一次堪稱公義的審判;可是在開頭不到十頁之內,她已經給人提供了十多個攻擊目標,以致她被指稱反以色列、反錫安主義,而最壞的是,她對「猶太人所受的苦難」欠缺同情。很多讀者堅決認定,鄂蘭實際上認為審訊是虛假的,是裝模作樣的爛戲。